李進進案第7天 嫌犯張曉寧極端情緒成攻防焦點
律師李進進被殺一案的陪審團庭審進入第七天,檢方試圖推翻辯方關於嫌犯張曉寧因極端情緒困擾(EED)而行凶的辯護策略,強調張曉寧的行為表現出一貫的極端性格特徵,而非一時的情緒波動;雙方精神鑑定專家也就她案發時的心理狀態給出了不同的解釋,還原了張曉寧接受訪談時截然不同的細節描述。
辯方專家:精神分裂發作殺人
在診斷上,檢辯雙方的精神鑑定結果一樣,都將張曉寧診斷為精神分裂症譜系障礙(schizophrenia spectrum disorder)。辯方精神鑑定專家認為,張曉寧在案發時處於精神分裂症譜系障礙發作的狀態,表現出冷漠情緒,並伴隨著偏執性妄想和幻覺。
該專家指出,張曉寧堅信李進進要揭發她為間諜,並且懼怕自己會被送入精神病院或受到性侵,這些恐懼導致她的過激行為。同時,張幻想自己在聯合國門口舉牌的照片會給她帶來無法承受的後果,因此向律師尋求幫助刪除照片,反映出她的心理困境和思維混亂。
檢方專家:有預謀且目的明確
不過,曾在今年6月和7月對張曉寧進行訪談的檢方的精神健康專家,則提出了相反的見解。此專家認為張曉寧雖有精神病史,但她的行為顯示出清晰的預謀和目的性,張曉寧在案發時並非完全失控,而是能夠理解自己行為的後果,而非辯方所說的情緒失控。
檢方專家指出,早在2022年3月11日前,張曉寧就飽受聯合國舉牌照片困擾,雖然她兩次就該問題與李進進討論,但是11日和14日的行為截然不同,11日她能夠控制住任何可能的衝動,尤其是在警察到場後控制自己的行為,甚至主動提出和李進進道歉,但14日卻殺人;而透過張曉寧在3月11日的情緒反應和行為,可以幫助判斷她在案發事件中的動機是否存在預謀。
「極端情緒困擾」何意?
在法庭上,控辯雙方對「極端情緒困擾」這一法律術語的理解有所分歧。辯方試圖通過這一論點將針對張的指控,從故意殺人降為過失殺人,因此強調她在案發時情緒失控。然而,檢方則強調,她的行為模式與過去的情況一致,並非情緒困擾導致的短暫失控。
例如,檢方精神鑑定專家還列舉了張過去的行為模式,例如她在2019年因被一名男子拒絕見面而連續打了30多個電話,最終被警方帶走,他因此認為張具有偏執的性格特徵,並傾向於在情緒不佳時使情況升級,「我認為她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傾向於讓情況升級,她還有一種感覺,就是她總是對的,因此她不認為自己有病。她更相信自己的想法,而不是聽從別人的意見。所以即使有人告訴她她的狀況不對,她仍不斷地讓情況升級。我認為,李進進告訴她他無法做某些事情,但她沒能接受這個答案,並告訴他『我會一直回來的。』」
詮釋現場 控辯分歧大
辯方的精神鑑定專家表示,張曉寧承認案發當天帶了一把刀去李進進的辦公室,因為有民運人士告訴她需要購買刀來保護自己,以抵禦中國特工。進入辦公室後,張曉寧將刀和中國國旗擺在李進進面前的桌子,兩人隨後發生了言語衝突,張聲稱李進進對她的父母進行了言語攻擊,這讓她感到憤怒和沮喪。
針對她為何拿起刀,該專家解釋說,張曉寧處於妄想狀態,擔心自己會被送入精神病院、遭到強姦,或被當作中國間諜遞解。
檢方的精神鑑定專家則提供了相反的觀點,指出案發當天,張曉寧與李進進討論了移民案件、她的受迫害經歷以及反共問題。張曉寧曾問李進進,儘管推翻中共政權幾乎不可能,為何鼓動他人反對中國共產黨,還質問為什麼他的兒子不參與反共活動。
該專家表示,在討論李進進的死因及刀和血的問題時,張曉寧表達含糊,甚至多次拒絕回答問題。在檢方律師提醒她有義務回答後,張曉寧解釋,她攜帶七吋小刀的原因是計畫在法拉盛歸還給某人,因為她不想與此人再有任何聯繫。
檢方專家補充道:「我問她,是否知道她衣服上的血是誰的,她回答說應該是律師(李進進)的。我進一步詢問她如何接觸到律師的血,她說當時李進進受傷了,而她站在他旁邊。我問她李進進什麼時候開始流血,她回答說,『當我們發生衝突時。』」
此外,在16日的證詞中,張曉寧表示,她刺傷李進進是為了阻止他撥打電話報警或求助。該專家說,張曉寧在與他探討這個問題時表現出反復無常:她一方面多次表示,如果李進進沒有拿起電話,她可能不會刺傷他;但後來卻聲稱自己的刺傷行為並不是因為他拿起電話。當專家詢問張,是否認為李進進希望她被送往醫院時,張曉寧回答說:「我不認為他會真的把我送到醫院,但我覺得他會誹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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