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災致財物損壞 或可向市府申償
紐約豪雨致使不少地下室商戶及住戶家中進水,據了解,若因自然災害而導致民眾住房或房內個人財物受損,受災者則有機會向紐約市主計長辦公室(Comptroller's Office)申請索賠,申請時間需在災害發生的90天之內。
根據市主計長辦公室規定,若發生自燃災害,且因為市府疏忽而導致民眾的住房或個人財物受損,災民可向市主計長辦公室申請索賠,之後,市主計長辦公室將對索賠申請中的內容進行調查,若調查證實市府需對受災者的財產損失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則市主計長辦公室將為災民的損失提供賠償方案。
在水災發生的90天之內,受災民眾可親自前往市主計長辦公室申請索賠,辦公室地址為是曼哈頓中央街(Centre St.)1號1225室。
民眾也可至網站https://shorturl.at/bkl24,填寫需經地保的電子表格後,在90天內郵寄掛號信至上述地址申請。
或是登錄https://comptroller.nyc.gov/services/for-the-public/claims/e-filing/,使用市主計長辦公室網站中的eClaim系統提交電子索賠。
在申請表中,受災者需記錄水災發生的日期和時間、受災地址,並多留照片與視頻以佐證,需記錄水位的高度、損壞財物的類別、購買時間、購買地點及金額,以及目擊證人的名字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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