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街頭非法賣螺 華男挨罰
紐約州環境保護巡邏警察(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 Police on Patrol)日前收到舉報,稱有人在皇后區法拉盛街頭非法賣螺,巡邏警員在29日來到現場,查獲一箱螺類並逮捕了一名涉事的華人男子。
根據現場目擊者,在29日中午不到,有兩名州環境保護巡邏警員來到法拉盛緬街近41大道、長島鐵路(LIRR)天橋下方,不少無證攤販見狀忙收拾貨物離開,警員隨後來到一名沿街非法販賣螺類的華人男子身邊,經盤問及調查沒收了他的一箱海螺,這些貨品均未帶出售標牌,警員將他雙手銬上手銬帶上警車。
據了解,這些販賣海產的小攤販於疫後在法拉盛出現,其售賣的價格略低於超市價格,並不清楚海產的具體來源,環保警員在執法時,通常向他們開出「未標記產地」和「無證運輸及銷售海鮮」等罰單,並將海鮮沒收。
州環境保護廳規定,商業螺類捕撈根據不同捕撈水域,都需有最小尺寸限制,且需配備捕撈許可證,而螺類批發商等,則需向有關部門按時提交從漁船或漁民處購買螺類的完整報告。
有關非法捕撈及販售隱患,州環境保護廳及熟悉該現象的華人民眾也提醒,捕撈地可能不屬於擁有健康保證的「認證區域」(certified area),水質可能受污染,也含有危害健康的重金屬,除破壞生態外,私闖私人土地也屬刑事罪,而若非法售賣也會貽害更多食客。
兩個月前,同樣在長島鐵路天橋下,州環境保護巡邏警察收到舉報,稱有人在此非法販賣條紋鱸魚,警方遂在現場收繳了九條魚,並就這一起銷售未遂的違規行為開出了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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