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新證據、新律師遭拒 王書君放棄出庭自證

記者顏潔恩/紐約報導

民運人士王書君被控充當中國代理人案2日續審,因主審法官陳卓光(Denny Chin)拒絕接受其遞交的材料作為證據、還有中途加入一名新律師的請求,王書君最終放棄出庭自證;自此本案的取證程序告一段落,檢辯雙方將於5日(周一)發表結案陳詞。

王書君當日原計畫出庭作證,並想呈上2019年寫的一封辭職信作為證據,當時他有意卸下「紀念胡耀邦趙紫陽基金會」(簡稱「胡趙基金會」)秘書長一職,另要求讓了解民運運作的華裔律師葉寧加入到辯護團隊中;可法官認為辭職信的內容與本案性質無關,拒絕將信列為證據,此外在開審已五天的情況下突然增加一名律師,其未參與前幾日的庭審,臨時穿插只會令程序變得複雜和冗長,因而沒有同意。

庭審後王書君的律師團隊表示,被告應有選擇律師的權利,不認同法官的裁定,「根據憲法(律師)隨時可以換,反正被告會自己承擔責任」;他們也認為,針對葉寧在民運方面的了解和經驗,若由其在辯護席上向王書君提問,會讓案情變得對他有利,葉寧信心十足說道,「我只要指證,他肯定無罪」。

當日旁聽席上也有多名支持王書君的民運人士,他們認為王書君如果是以個人名義,與這些自稱是中方的人有聯繫是沒有關係的,容許他在職務之餘,建立私交的空間;他們也覺得美國法律對這些所謂的聯繫互動存在理解誤區,「應該出示證據證明王書君犯罪,而不是由他來提供沒有犯罪的證據」。

在此前的審理中,通訊紀錄顯示王書君曾在2015年至2017年給廣州的國安官員「賀主任」撥過電話,但後來被聯邦調查局(FBI)探員約談時,他聲稱不認識這名賀主任;當被探員揭露他曾主動呼叫賀主任後,王書君試圖解釋與其沒有深交,還說以為是通訊錄上另一個來自青島的「賀教授」,將兩人混淆了。

在王書君當日攜帶的大量媒體報導和信件材料中,其中有一封名為「賀寶晏法庭證詞」的文書,儘管未作為呈堂證據,但他展示給媒體看;這位自稱是青島社會科學院榮退教授的賀寶晏,在得知該案開庭後於5月寫了這份證詞,解釋與王書君的交情,表示兩人自1982年起就是青島社會科學院的同事。

據賀寶晏所言,自己長期臥床養病,2019年4月王書君與另名友人來到青島探望他,沒想到就被捏造成與中方官員會面;他表示不滿美方政府造謠誣陷,因在醫院加護病房裡治療,無法親自赴美參加庭審,但留下聯繫方式,也允許司法人員到青島與他對質。

因法官的決定,王書君最終放棄出庭作證,大陪審團成員提早解散離場;但在當日稍後,法官和檢辯雙方仍就下周要給陪審團的指示(jury instruction)文件進行商議,檢辯方也會在5日發表結案陳詞。

手持大量材料的王書君,2日因法官拒絕材料、加入新律師請求,最後放棄出庭自證。(記者顏潔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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