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納蘇郡通過法案 公眾場合戴口罩將觸法

記者尤昱程/紐約即時報導
共和黨第十區議員費麗認為,出於非健康或宗教原因而佩戴的口罩,往往成為騷擾、威脅或犯罪行為的前兆。示意圖,非新聞事件者。 (美聯社)

長島納蘇郡(Nassau County)議會於日前通過法案,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面罩等臉部遮蔽物將會被視為違法行為,出於健康、宗教或文化原因則不在此限;此法案由佔該郡議會多數的共和黨籍議員支持,旨在防止犯罪分子使用口罩隱蔽身份。

此法案由共和黨第十區(District 10)議員費麗(Mazi Pilip)提出,5日由共和黨多數派12票贊成通過了該法案,7名民主黨人棄權。費麗在法案中提及,出於非健康或宗教原因而佩戴的口罩,往往成為騷擾、威脅或犯罪行為的前兆。

這項法案「口罩透明法」(Mask Transparency Act)將因健康和安全或宗教或慶祝目的以外的原因佩戴口罩定為輕罪,違反者可能面臨高達1,000元的罰款以及長達一年監禁。

該法案必須由同為共和黨籍的納蘇郡長布萊克曼(Bruce Blakeman)簽署後才能成為法律。

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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