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遊民申請緊急程序 黃敏儀提案通過
由皇后區市議員黃敏儀提出的一項立法,15日在市議會通過,該立法旨在簡化和改善遊民申請緊急庇護所的程序,尤其是針對帶有幼兒的遊民;根據現行規定,需要這類幫助的家庭必須前往位於布朗士的防範協助與臨時住房(PATH)辦公中心遞交申請,新提案將授權社區機構處理申請,以提供更便捷、更人性化的援助。
黃敏儀說,當下家裡有未滿21歲的子女、或有懷孕婦女的家庭,都必須前往市遊民服務局(DHS)在布朗士所設的防範協助與臨時住房 (Prevention Assistance and Temporary Housing, PATH)授理中心申請住房,導致家庭成員常常錯過工作和學習,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
她補充,許多家庭往往首先尋求本地社區組織的幫助,而非直接前往該申請中心,因此她提出460提案(Intro 460),要求市遊民服務局考慮讓社區非營利組織直接處理庇護所申請的可能性;這意味著,有需要的家庭可以在離家更近的地方獲得幫助,減少了往返PATH中心的必要,從而節省時間和減輕負擔。
該立法還要求當局在一年內提交一份報告,探討與社區組織合作的可行性,這份報告將對合作可能面臨的法律和實際障礙、所需的培訓、人員和技術,以及預計的成本和節省進行評估;這不僅有助於加快申請流程,也使得服務更貼合本地文化和語言需求,為家庭提供更具針對性和人性化的支持。
紐約勵馨基金會總幹事劉元芬表示,這項立法對於幫助受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影響的華人移民社區尤其重要;這些特殊家庭透過社區組織處理避難所申請,可以確保家庭在自己的社區內獲得文化和語言相匹配的支持,這樣的服務更加直接有效,也能增強整個社區的凝聚力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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