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情敵、傷前女友 女警判刑27年
紐約市前華裔女警吳依凡(Yvonne Wu,音譯)因三年前槍傷前女友、槍殺前女友的新情人,28日在布碌崙(布魯克林)高等法院被宣判27年監禁;吳依凡本來要面對終身監禁的刑罰,但因為她接受了認罪協議,檢方對她的指控從謀殺罪降為過失殺人罪和謀殺未遂罪。
34歲的吳依凡承認自己在2021年10月13日因嫉妒生恨,而使用警察配槍射傷了34歲的前女友李珍妮(Jenny Li),並開槍殺害其新情人、24歲的梁嘉米(Jamie Liang);吳依凡當時是市警72分局的警員,她在李珍妮位於班森賀的住處前等候了幾個小時,看到李珍妮和梁嘉米挽著手出現後,吳依凡闖入住宅並扣動了扳機,之後吳依凡留在現場等待警員抵達,她冷靜地承認了犯罪事實。
僥倖保住性命的李珍妮在法官陳丹尼(Danny Chun)宣布判決前流淚說,「嘉米風趣、善良,是一束陽光。我從未感到如此悲痛,她再也回不來了」;她也指出,吳依凡那天做出的決定極度自私,傷害了許多人,這份悲痛是無法用言語表達的,「我的身心健康將永遠不再一樣,嘉米也永遠被奪走了。」
「在得知自己的命運之前,我要向每個受此事影響的人道歉,尤其是李珍妮」,吳依凡在得知判決結果前也流淚說道,「我很抱歉,(我知道)你們永遠不會原諒我,對不起」,但她的道歉沒有得到回應。
死者梁嘉米的父親梁英才(Ying Cai Liang)則表示,奪取其女兒生命的惡人應該永遠被關起來,「這個邪惡的人不配獲得自由」;他含淚說,女兒的理想是當牙醫,如果還活著,現在應該已經從紐約大學的牙醫系畢業了。
主審法官陳丹尼說,法庭接受吳依凡的認罪協議,因為這樣做可以讓受害者家人免於承受法庭審理帶來的痛苦,吳依凡被判處27年監禁;案發時,吳依凡在市警72分局工作已有五年,此後被警局停薪留職,今年6月認罪後遭到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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