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搶華埠麻將館 曼哈頓慣犯被控16重罪

記者許君達/紐約報導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與市警總局局長卡班(Edward Caban)3日宣布,起訴涉嫌於8月1日搶劫曼哈頓華埠麻將館並開槍打傷兩名警察的嫌犯多塞特(Joshua Dorsett),他被控包括一級謀殺未遂在內的16項重罪。

法庭文件顯示,多塞特於今年8月1日下午4時左右,持一把已上膛的0.45口徑半自動手槍闖入曼哈頓堅尼路(Canal St.)上一間華人麻將館,用槍指向館內的20餘人,並搶得錢包、背包和現金等財物。

搶劫完畢後,多塞特曾試圖進入附近一間服裝店偽裝自己、但未能如願,於是繼續逃避追捕。當警方鎖定多塞特後,他拒絕遵照警察的要求舉起雙手,而是用右手緊緊抓住口袋內的槍。在逮捕上銬的過程中,多塞特開槍擊中了市警五分局和七分局的兩名警官,導致他們受傷。根據起訴書提供的細節,其中一名警察的大腿受傷,留下了一塊明顯的子彈碎片。兩名受傷警員隨後被送醫,沒有生命危險。

根據本報此前的報導,多塞特是一名慣犯,與曼哈頓下東城的著名幫派有關聯,而他在本次犯案時正處緩刑期。他在被捕後,仍未表現出悔意,反而在羈押過程中繼續挑釁。

涉嫌在華埠持槍搶劫麻將館並打傷兩名警察的慣犯多塞特被控包括一級謀殺未遂在內的16項重罪。圖為多塞特2日從五分局步出被押送至法庭傳訊。(記者劉梓祁/攝影)

多塞特被控兩項一級謀殺未遂罪(Attempted Murder)、兩項一級襲擊罪(Assault)、一項嚴重襲警罪(Aggravated Assault Upon a Police Officer)、五項一級搶劫罪(Robbery)、兩項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Criminal Possession of a Weapon in the Second Degree)和四項二級襲擊罪。所有16項指控全部屬於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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