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告紐約市特殊高中項目歧視 發回重審
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於24日裁定,地區法院法官拉莫斯(Edgardo Ramos)在駁回紐約同源會(CACAGNY)就紐約市特殊高中「探索項目」(Discovery Program)訴訟時犯下錯誤,該案將發回地區法院,重新審視與「探索項目」相關的反歧視訴訟程序。
此裁決與2018年12月紐約同源會和其他原告對紐約市府的訴訟有關,紐約市進步派政客在六年前以種族多元為由,不僅要求特殊高中調高錄取探索項目的低收入學生比例至20%,更以貧困學校取代貧困學生,巧妙地修改了所謂「低收入」的條件。紐約同源會向法庭提出禁制令,要求市教育局暫時停止「探索項目」,但遭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拉莫斯駁回。
同源會會長陳慧華表示,按照貧困學校取代貧困學生的作法,本身很窮但非極貧困學校出身的學生,就會被「探索項目」拒之門外,「所以我們採取法律行動不是為了單一族裔的學生,是為了所有族裔的學生」。
著名的保守派律師團體「太平洋法律基金會」(Pacific Legal Foundation)得知此事後,於去年向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出「陳述書」,認為駁回訴求的裁定是錯誤判決。
在同源會等組織上訴後,上訴法院24日裁定,地區法院法官拉莫斯在簡易駁回紐約同源會訴訟時犯了錯誤,該案件將重新在地區法院恢復,並進行所有必要的反歧視訴訟程序。裁決也支持太平洋法律基金會作為紐約同源會的法律代表在上訴中使用的論點,即正義應該基於個人,而不是基於集體的正確理解。
陳慧華表示,最終目標是撤銷「探索項目」的擴展,因為它帶有歧視性。「我的目的是為了糾正這一歧視行為,並確保未來的項目不會因為這個先例而變得具有種族歧視性。這個案件最終的裁決對我們有利,這將推進我們所有學生的民權保護」。
她補充道:「我認為這可以被視為一個信號。如果我們繼續推進,並發現可以將案件提交至最高法院,我們會毫不猶豫地這樣做。」
陳慧華表示,隨著11月選舉日臨近,紐約州的「法律平等保護修正案」提案一號(Proposition One)將交付公眾投票。她呼籲選民投下反對票,認為該提案可能導致逆向歧視合法化,影響學校教育政策及家庭權利。
根據提案內容,該修正案將擴展現有法律,新增對族裔、性別、性取向等類別的保護。陳慧華擔心,若提案通過,學校可能強制推行更多性別多樣性課程,削弱傳統教育,且父母將失去在性教育等問題上的發言權。她因此呼籲家長積極參與投票,對提案一號投下否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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