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中國代理人 陳金平認罪 最高監禁5年

記者顏潔恩/紐約報導

被指非法在曼哈頓華埠設立中國警察站的美國長樂公會前秘書長陳金平,18日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認罪,承認犯有一項充當中國代理人罪名;陳金平將於明年5月30日(周五)接受量刑,法官最高可判他五年監禁及至少三年獄後監督。本案的另一名被告、美國長樂公會前主席盧建旺,對指控不認罪,案件將進入庭審。

現年62歲的盧建旺報住布朗士區,60歲的陳金平報住在曼哈頓,兩人去年4月被聯邦調查局(FBI)逮捕後均否認控罪;據法庭文件,盧建旺曾在2022年1月參加福州市建立海外警察服務站的倡議儀式,並出席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隨後邀請陳金平加入名為「首批海外服務中心」微信群組,同年2月兩人返美時,在曼哈頓華埠設立海外警察站,占據華埠長樂公會辦公室整整一層,直到2022年秋天被關閉。

陳金平18日身穿深色西服、紅色領帶出庭,神色淡然,在辯護律師和福州話翻譯人員的陪同下進行庭訊;法官莫莉森(Nina Morrison)為確定他聽懂會議內容而詢問多個問題,陳金平表示最高學歷是20歲畢業於長樂的專科學校,自此再也沒有上過學,從未有過精神狀況、或因酗酒、毒癮相關的健康問題需要醫治,莫莉森最終鑑定他是在清醒的狀態下認罪,接受他的認罪請求。

陳金平在法院上承認,他在2022年12月代表中共政府,刪除了一篇中共在海外設立警察局的網路文章,在這個過程中,他從未向美國司法部登記為外國代理人;在莫莉森的詢問下,他指出非法活動僅在曼哈頓華埠進行。

莫莉森表示,陳金平將可能面臨最高五年監禁、外加三年獄後監督的刑罰,將不能申請緩刑。他將延至明年5月30日(周五)接受量刑;庭上莫莉森也提到,作為入籍公民的罪犯,一旦發現是非法取得公民身分,將被取消公民權,而陳金平的代表律師則在庭後確認,他是入籍公民,不過並不是非法獲得的公民身分,因此該法規將不會套用在他身上。

另一被告盧建旺(左),對指控仍表示不認罪。(本報檔案照)

本案的另一名被告盧建旺,據稱涉嫌在2022年幫助中國公安部人員,尋找一名生活在加州的民運人士,法庭文件也指,他在開設警察站前便涉與中國執法機構有長期的密切聯繫;針對種種指控,盧建旺認為這個警察站是由志願者組成,幫助中國公民辦理日常事務,對充當中國代理人、妨礙司法公正罪名表示不認罪,將會接受庭審。

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皮斯(Breon Peace)就此案發表聲明,強調打擊外國政府對美國僑民社區的侵權行為是檢方的首要任務,「我們將繼續致力於保護那些為逃避獨裁政權壓迫而來到美國的弱勢群體,維護他們的權利。」;據悉FBI也設立了一個網站,供在美國境內遭跟蹤、恐嚇、襲擊的受害者舉報,詳情可訪fbi.gov/investigate/counterintelligence/transnational-repression。

陳金平(右)去年過堂後,走出紐約東區聯邦法院。(本報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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