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選票爭議…陳錦良告白育青案開庭

記者鄭怡嫣/紐約報導

皇后區法拉盛所在的市議會第20選區前共和黨參選人陳錦良,提告初選獲勝的對手白育青及市選舉委員會(BOE),在最新一次開庭,陳錦良的律師表示,雖然陳錦良在提前投票及初選日拿到的投票站票數超過白育青,但後者卻有很高比率的不在籍投票(absentee ballot);對此白育青則表示,一切守法,二人競選策略不同,且對手的不在籍投票比率也很高。

在本月5日,陳錦良在皇后區高等法院提訴白育青以及市選委會,稱在今年6月初選期間,法拉盛有多位共和黨選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登記不在籍選票並投票,指控白育青涉嫌選舉欺詐,且選委會有監管失職之嫌。

法庭文件顯示,26日最近一次開庭,陳錦良的代表律師傅德納(Aaron Foldenauer)舉例,在初選日當日,陳錦良獲207票,提前投票獲88票,共計295票。白育青則在初選日及提前投票期間,分別獲得133票及35票,共計168票。

然而,白育青獲得了649張不在籍投票,陳錦良獲329票。此外,白育青和陳錦良的宣誓投票(Affidavit),分別為兩票及九票。這使得最終結果為白育青819票,陳錦良633票。根據最終的計票結果,陳錦良聲稱其中「有大量的、欺詐性的」不在籍選票。

此前,陳錦良的代表律師則提供了38位選民誓詞,他們通過署名的書面聲明表示,初選期間,自己未申請、收到、填寫不在籍選票,卻被通知已經通過不在籍選票投票。

白育青27日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一切已全權交由律師,但是對方的不在籍投票比率也很高,其次二人的競選策略本就不同,競選期間,他以挨家挨戶、上門拜票爭取選票為主軸,對方則更注重如何通過街頭海報提高自身宣傳。他表示,提告要講求「真憑實據」,不能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來「釣魚取證」(fishing expedition)。

陳錦良(右)指控白育青(左)選舉欺詐。圖為初選日二人在投票站前握手表示和平對壘。(記者鄭怡嫣 / 攝影)

雙方將在8月7日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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