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當我們不夠「美國」
紐約市議會日前提出上訴,意圖推翻此前宣布「我們的城市,我們的投票」法案違憲的裁決。作為一個由移民建設起來的國家,美國在移民問題上的態度卻愈發嚴格。紐約近百萬的非公民被投票站拒之門外,無法通過這種方式表達自己的聲音。
投票權作為公民最基本的權利之一,它確保個人的意見能夠被代表。許多華人綠卡持有者在美國居住了很長時間卻始終未成為公民。有人是因為上了年紀,難以通過語言考試;有人則是因為個人原因想保留原國籍。無論如何,這些人都無法通過選票發聲。新法案的目的就是給這些人一個平等發聲的機會。
非公民投票權的提案引發了極大的爭議。反對者主要將火力朝向無證客。他們認為,對於那些經歷了漫長的法律程序、最終成為公民的美國華人來說,如果非公民輕易獲得投票權,尤其是剛來美國一個月、連英語都說不好的無證客,這對他們來說顯然極不公平。
支持者則更多關注那些打拚來美的一代移民,他們既然已經跋山涉水來到美國追求美國夢,長期居住與工作在美國,依法按時繳稅,基本已與公民無異。無論他們是否為美國公民,都應該有權參與公民生活。
最初,美國主流認為華人膚色不夠「美國」,後來認為華人口音不夠「美國」。但從鐵路勞工到洗衣店,再到如今愈來愈多的華裔政客,華人證明了「美國人」不應單由單一族裔定義。如今,非公民投票權把守著美國公民與非公民之間的最後一道界線,但它並非是進入公共場域的的唯一途徑,在投票權尚未到來前,非公民同樣可以通過集會、出版等方式發聲。不管這一法案的最終命運如何,我們都應當歡迎更為包容和多元的政治,無論膚色和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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