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長搶道私鳴警笛警燈 被投訴

記者曹馨元/紐約報導

市調查局此前接到多起投訴,稱紐約市警長(Sherrif)米蘭達(Anthony Miranda)濫用職權,在上班途中多次使用他部門警車的緊急照明燈和警笛,在高峰時段超速行駛,有時還用此方式護送他的成年兒子上班。

代表米蘭達的紐約市副警長協會(New York City Deputy Sheriff's Association)要求對米蘭達明顯侵犯職權的行為進行調查。在該協會向市調查局(Department of Investigation)提交的投訴中包括照片和視頻證據,指名米蘭達在沒有緊急情況下,濫用警車的警燈和警笛為上班開路。

市副警長協會會長西蒙諾維克(Ingrid Simonovic)表示,非緊急情況下,不可以因個人原因亮警燈鳴警笛,而米蘭達僅僅為了上班就天天這樣做。「你不可以當一個偽君子,要是你要執行法律,你自己要先遵循法律」。

針對米蘭達的投訴在2023年10月12日提交至市調查局,其中包括圖片證據指明米蘭達使用警車的部門ID號碼和車牌、他位於皇后區的住家地址、以及他駛過常塞車的長島高速公路(Long Island Expressway)去上班的具體時間。

投訴也指出,米蘭達的駕駛行為非常激烈且危險,經常被看到在右側路面疾馳,以過高的速度超過繁忙時間的其他車流,「他這樣做是以犧牲其他駕駛者的安全為代價」。

六天之後,市調查局又接到投訴,稱米蘭達在高峰時段開警燈、鳴警笛,並讓他的兒子開著私家車跟在後面。「米蘭達濫用職權,不僅讓自己受益,也讓他的家人不必像其他人一樣在交通擁堵中等候」。

市警長米蘭達被指控在上班途中多次使用他部門警車的緊急照明燈和警笛,在高峰時段超速行駛,有時還用此方式護送他的成年兒子上班。(市府提供)

米蘭達因與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政治關係密切,於2022年5月被亞當斯挑選來接管市警長辦公室。上任後,市副警長協會與米蘭達之間的關係非常緊張,在兩年內向多個部門提出超過13項針對米蘭達及其主管的投訴,內容涉及工作場所的不當行為。米蘭達上任以來的主要成績是打擊非法大麻店。

亞當斯 紐約市 長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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