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停車場安全法案 有改善空間
最近紐約州長霍楚(Kathy Hochul)簽署通過的「停車場安全法案」(Parking Lot Safety Bill),將遏制停車場內的危險駕駛行為,尤其是針對私人停車場內缺乏監控的情況;聯想到今年6月發生在長島蘇福克郡的車禍,正是由於肇事者以高速駛離停車場並衝入美甲店,釀成四人死亡、九人受傷的悲劇,凸顯停車場管理不善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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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過去,由於許多停車場屬於私人財產,警察對這些區域的危險駕駛行為無法有效干預,而如今「停車場安全法案」將賦予執法部門在私人停車場內行使執法的權力,解決以往警察無法管轄此類區域的問題。
然而,白紙黑字上的法律和實際操作總是兩回事,特別要在私人財產如停車場執法,可能會被視為對業主權利的過度干涉,可想而知,等到這個法案真正推行的時候,屆時一定會有業主跳出來抗議反對;這確實需要立法者、執法人員在辦事時達到一個平衡點,既要保護公共安全,也要尊重私人財產權和個人自由,以免被人詬病。
對於執法部門而言,這項法律雖然提供了更多的執法工具,但同時也要求他們在執行中必須更加謹慎和具專業性,以確保不對無辜民眾造成不必要的困擾或損害。
再來就是,該法案側重於應對停車場內的非法賽車等行為,但對於如酒駕、超速等更常見的危險駕駛行為,並未提出具體的防範措施,在蘇福克郡的重大車禍案件中,肇事者正是在飲酒後導致了事故;如何去應對這些不可控因素引發的意外,進而真正保障民眾的安全,這或許是未來立法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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