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無障礙設施為由 華男告52華埠商家
一位名叫林國強(Lin Kwok Keung, 音譯)的華裔男子,在過去九年間以缺少無障礙設施為由,向52個華埠商家提告,引發社區反彈和爭議,批其濫用法律牟取私利;在上個月發起最新訴訟後,林國強和位於佛州(Florida)的代理律師,始終拒絕回應社區的質疑。
自2015年起,林國強便以店內未配備無障礙設施為由提告華埠餐館。法庭紀錄顯示,案件數量在2019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別為15、16和10起,被告的商家包括「大旺」、「南華茶室」、「武昌好味道」和「波記潮州小食」等餐館,位於茂比利街(Mulberry St)的「Sam's Deli」則是最近被告的商家。
對此,許多商家將林國強的行為視作詐騙和非法牟利,表示從未見他到店光顧或撥電投訴,「Sam's Deli」的店主連女士(Jenny Lien)也指從未見其人,稱之為「敲詐勒索」;本報在本月12日、17日和24日致信給林國強的代理律師韋茨(Ben-Zion Bradley Weitz),尋求與林國強和律師就訴訟過程展開對話,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應。
據法庭文件,韋茨的登記地址為佛州阿文圖拉(Aventura)。公開資料顯示,他是韋茨律師事務所(The Weitz Law Firm, P.A.)的總裁兼首席律師,並自稱為「殘疾人社區的倡導者」。律所官網寫道,韋茨曾代理過大量聯邦和州級民事案件,並以殘疾人法為主要業務,有佛州和紐約州的執業資格。
庭審紀錄顯示,52名被告除華埠大量餐館外,還有按摩店、理髮店、奶茶店和麵包店等商家。一位曾經被林國強提告的店主表示,當時收到法院傳單後一度想堅持應訴,但被法庭工作人員告知過程需耗時許久,且還需支付高昂的律師費,最終才選擇和解,金額超過4500元。
被告的商家們表示,多數人抱著「花錢消災了事」的心態,選擇和解並簽署保密協議。在多數案件中,林國強要求數千至數萬元的和解金額,範圍多在1000至1500元間,51起案件中,僅有四個店家選擇反告。
控告書顯示,林國強報住在羅斯福島(Roosevelt Island),在他提出的訴訟中,援引法律包含殘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紐約州人權法(NY Human Rights Law)和紐約市人權法(NYC Human Rights Law)。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