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谷殺妻案開庭 陳立人4度缺席 華人違法拍照被趕出庭
矽谷谷歌華裔工程師殺妻案嫌犯陳立人原訂1月26日下午1時左右接受庭審,但最後關頭他仍未出現在聖他克拉拉郡法庭,這已是他傳訊第四次未能如約出席。據了解,他仍在住院。不過26日也出現案外案,此案引發華人社區高度關注,26日太多華人進法庭觀看庭審,且頻頻拿出手機,也導致法官拉蒙(Hector E. Ramon)當庭斥責違法群眾,並要求法警趕出庭外。
負責此案的副檢察官嘉德伯格(Michael Gadeberg)向法官請求給陳立人更多時間。陳立人的代理律師施羅德(Wesley Schroeder)也向法官表示,他無法見到陳立人,也是開庭前的一個小時才得知他不會出現。法官同意嘉德伯格提議,擇定下次傳訊時間為2月5日(周一)下午1時30分。
嘉德伯格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他們因為這個案子頻繁回到法庭卻無任何進展,他認為2月5日陳立人比較可能出庭。但他也表示,如果陳立人仍住院,法庭必須以他的健康為先,不能強制他出庭。
「他最終還是要親自出庭,完成他的傳訊,並繼續司法流程。」嘉德伯格解釋說,陳立人不出庭並不會影響他們對該案的調查進度,「我們將繼續做我們的工作,為案件做準備、為庭審做準備」。
陳立人遲未現身法庭,又沒有合理的解釋,讓提審日期一延再延。矽谷灣區執業的台裔律師吳奐廷(Huan-Ting Wu)分析案情,他表示,若被告遲不現身,又無合理解釋,法官可以下令強制被告到庭。
吳奐廷指出,目前法庭的進度是提審,而提審是很快的流程,向被告宣讀他的起訴內容跟憲法權利,及詢問被告是否認罪,一般的案件流程走完,快則數分鐘內就會完成,這是避免被告受長期羈押卻不知道自己的起訴罪名。
由於四度未到庭,吳奐廷推測,陳嫌目前精神和身體狀況,很可能是導致送醫的主因,加州法律有相關規定,若被告有傷害自己或他人風險,可作為被送醫理由,但若持續未到提審,卻沒有合理解釋,法官有權力下命令要求被告強制到庭。
不過26日也出現案外案,此案引發華人社區高度關注。到場旁聽的華文媒體和華裔民眾只增不減,在網路上觀看直播的人數也觸及上限,但許多華人不知道,法庭內拍照和截取並傳播直播畫面都不被允許。
26日下午法庭剛一開始,拉蒙就嚴肅宣布,關於陳立人案件直播只可有音頻,不能有影像,因上次直播中有人截屏並在網路上傳播,他還警告現場民眾,法庭內不許拍照和錄影,除非是提前申請許可證的媒體。
儘管如此,仍有不聽勸阻的民眾企圖用手機拍攝,被法警發現後立刻制止並要求他刪掉,類似的情況發生不只一次,不遵守規定者都是華裔面孔,法警不得不重複相同的話。
有位華人女士接到法警一次警告後,過一段時間又掏出手機拍攝,最後被法警大聲喝斥請出法庭。陳立人案件傳訊結束後,記者離開法庭時還看到一堆華裔面孔的男女在一名法警戒護下走出去,法警對他們說,你們這麼做會被永遠禁止進入聖他克拉拉郡法庭,且有可能被逮捕,然後讓他們趕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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