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決讓企業更容易對聯邦機關提告

記者顏伶如/即時報導

最高法院1日對「街角休息站訴聯準會理事會系統案」(Corner Post, Inc. v.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做出裁決,允許北達科他州卡車休息站有更充裕時間能跟聯邦政府機關打官司。大法官裁決,六年追訴時效應從規定頒布後對企業造成影響的時間算起,而不是從法規上路時間算起。

位於北達科他州華福特市(Watford City)的「街角休息站」(Corner Post)2018年開張,為了2011年聯準會頒布的簽帳卡(debit card)交易手續費而提告,但聯邦政府以追訴期已過為由做為辯駁,聯邦法院與聯邦第八巡迴上訴法院均認同聯邦政府的立場。

最高法院1日以6票對3票裁決,追訴時效的計算應以法規對企業造成影響的時間算起,而不是法規實施日期算起。

北達科他州「街角休息站」為了2011年聯準會頒布的簽帳卡(debit card)交易手續費而提告,大法官裁決,六年追訴時效應從規定頒布後對企業造成影響的時間算起。示意圖。(美聯社)

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分析,這起判例將讓公司或產業能夠更容易對政府規定興訟。

聯邦政府 北達科他州 聯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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