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臥月租2萬8000元…洛杉磯野火過後 短期租屋價格翻倍
國家廣播公司(NBC)13日報導,寶馬山花園(Pacific Palisades)社區44歲住戶湯普森(Joe Thompson)的房子雖然未被野火燒毀,但由於房子需要災後檢查暫時無法居住,決定與女友帶著兩個孩子在外租屋。湯姆森找到聖塔莫尼卡(Santa Monica)一棟有五間臥室的房子,月租金2萬8000元,房租在10日才剛調漲,比一年之前多出一倍,仲介要求先繳三個月押金,並說已收到多名租客提出申請。從事股票投資的湯普森說,不願接受趁火打劫的漲價,寧可繼續住在靠近孩子學校的旅館,並且繼續找房子。
報導指出,像湯普森一樣受到野火影響的數以千計民眾,現在都忙著在洛城找房子,某些短期租屋的房東或地產管理公司則趁機哄抬價格,主管機關以經呼籲消費者把哄抬房租的案例通報給州檢察長辦公室。
從房地產資訊網站Zillow登錄資訊來看,數十件招租廣告顯然觸犯加州州法。州法規定,州政府發布緊急狀態時,禁止漲價超過10%。租屋仲介馬魯爾(Ofir Malul)提供的七棟招租房屋裡,位於托潘加(Topanga)一棟四臥房屋租金在緊急狀態宣布後調漲24%,月租金要價1萬4300元,靠近經典地標好萊塢(Hollywood)招牌的一棟三臥房屋,租金在緊急狀態宣布後更調高45%,月租金來到1萬4500元。
報導指出,如今想在洛杉磯郡(Los Angeles County)短期租屋的消費者,除了必須排隊等候,還經常捲入競價戰爭,或被要求要預繳一整年的租金。
洛杉磯野火受災戶有著各式各樣的居住狀況,包括手頭困難的勞工階級租屋族、住在自己家裡已經數十年的退休族、最近才剛買房的年輕夫妻以及在其他地點擁有第二棟房子的富有家庭。大火來襲時,許多人逃離家園只攜帶少數物品,如今住家全毀,暫時投靠親友或住在旅館,尋找短期租屋的同時承受龐大財務損失的打擊。州政府則為沒有其他資源的災民成立臨時收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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