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堵車費 市議員發文「雷射筆可損壞MTA鏡頭」引爭議

記者尤昱程╱紐約即時報導
曼哈頓堵車費開徵,無論開車還是不開車的市民,都有可能受到影響。(路透)

反對徵收堵車費的皇后區市議員帕拉迪諾(Vickie Paladino),近日在社群平台X發文暗示,不滿堵車費的民眾可用高功率雷射筆,就可能損壞大都會運輸署(MTA)堵車費收費鏡頭,引發爭議。MTA主席兼執行長利博(Janno Lieber)批評此舉恐鼓勵破壞公共財產,並警告相關行為屬刑事破壞罪,將面臨法律責任。

帕拉迪諾在發文中表示,一支價值不到30元的高功率綠色雷射筆就能摧毀攝像頭感應器。請「務必」不要將這些雷射筆對準攝像頭,因為這可能會造成永久性損壞。

帕拉迪諾的言論正值MTA於5日啟動堵車費收費系統,該系統對進入曼哈頓60街以南區域的車輛收取費用。該高科技設備包括E-ZPass讀取器及紅外線攝像頭,用於記錄車牌號碼,幫助實施每輛車9元的日間堵車費政策。

市議員帕拉迪諾發文表示高功率綠色雷射筆能破壞堵車費攝像頭,並提醒務必不要對準攝像頭使用,引起爭議。(取自 X/@VickieforNYC)

針對帕拉迪諾的言論,利博說,「在任何其他情況下,我們都難以接受公職人員鼓勵民眾破壞公共財產或欺瞞其他納稅人。」MTA發言人則表示,目前還未收到任何攝像頭遭破壞的事件傳出。

根據紐約市法律,出售或贈與雷射筆給18歲以下人士屬違法行為,未成年人在公共場所持有雷射筆亦受到禁止。此外,禁止任何人將雷射光線指向警務或其他執法人員,包括交通執法人員和緊急服務工作者。違反此類規定可被視為輕罪,可能面臨刑事指控和罰款。

針對公共財產的損壞行為,紐約州刑法將其歸類為「刑事破壞罪」(Criminal Mischief)。若蓄意損壞財產,將依金額不同定為不同等級,例如損壞價值超過250元的財物將被視為三級刑事破壞罪,而超過1500元的則屬二級。犯案者可能面臨罰款或刑期,最高可達數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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