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買到凶宅 沒有想象的那麼容易

記者王若然/洛杉磯即時報導

疫情後幾年,加州房價居高不下,讓工薪階層望而生畏。不過市面上有這樣一種房子總是低於市場價賣出,但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勇氣購買,那就是曾發生過命案的凶宅。這種房子對於大多數華人來說都是避之不及,但完全避免買到凶宅其實不那麼容易。

根據加州法律,在房屋買賣中,對於房子近三年內發生過的死亡事件,賣家必須提前告知買家。這種死亡事件無論是意外死亡、自然死亡還是凶案、自殺,凡是房子中死過人,不管是屋內、後院還是游泳池,凡是在房產地界內的死亡,都必須告知買家。

根據南加州地產經紀袁立功,三年內發生命案的凶宅比較容易避免,但這過程中其實有對買家不公平之處。因為按照一般的交易程序,買家先出offer,賣家再給買家「disclosure」進行審閱,而該文件中會披露房子三年內是否有命案。不過買家給出的房價是在這之前的,也就是雙方在商議價格時,買家可能並不知情有過命案,本可以避免購買或壓低價格。對此,袁立功建議買家讓經紀人提前去打聽房子的歷史。

那麼三年之前的命案,買家如何得知?在地產經紀常使用的CRMLS(California Regional Multiple Listing Service)並不會顯示房子所有過往的紀錄。特別是三年之前的歷史,不能單靠該網站就能查閱明白。袁立功解釋,想要完全避免凶宅,只能靠買家經紀多去跟賣家打聽。也可以到當地警局查閱該房子的報案紀錄。此外,城市和縣政府也可以查到房子是否有其他不良紀錄。

根據加州法律,賣家必須主動告知買家過去三年內發生在屋內的死亡事件。(示意圖,取材自Pexels)

袁立功表示,以他的經驗,九成以上的華人比較介意入手凶宅,但是約三成的非華裔民眾其實並不在意,特別是有信仰的人。死亡對他們並非是避之不及的話題,他們認為,人死後是去了天堂,以積極心態看待死亡。還有一些買家購入價格划算的凶宅,其實並不是自己住,而是出租。不過根據加州法律,揭露房子三年內的死亡案件同樣適用於出租房屋,也就是說,房東必須告知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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