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華人夫婦好心捐電視 一舉動卻收千元罰單
近日,南加州一對華人夫婦想把家中的舊電視捐出去,他們先是到舊貨連鎖店Goodwill想要捐贈,但被對方拒絕了。隨後這對夫婦的一個舉動,卻換來數天後的一張千元罰單。
今年1月,家住羅蘭岡(Rowland Heights)的張先生和張太太,想要將家裡的舊電視捐出去。張太太介紹,這台電視雖然舊了,但還能使用,丟掉實在可惜。於是夫婦兩人來到該地區的某家Goodwill舊物連鎖店。該店可以收取舊衣服、舊電子產品及工藝品等。然而沒想到,這家Goodwill店員卻表示電視太舊,拒絕收取,讓他們放在路邊,稱「或許有需要的人可以撿走」。
隨後張先生和張太太將電視放在一個路口,就開車回家。然而數天後,意想不到事發生了。
張太太說,幾天後家裡來了幾名穿制服的人,他們向張太太介紹來意,稱是政府人員,張太太和先生因在公共場合亂扔廢舊物品,將收到罰單。說著遞給張太太一張收據,但上面沒有寫明具體罰款金額。這幾名公職人員表示,他們通過檢查馬路上的監控,查到夫妻二人那天駕駛的車牌號,又通過車牌號在車輛管理局(DMV)找到二人的住址,於是上門來遞罰單並解釋原因。
張太太聽說後,先是大吃一驚,又感覺很冤枉。幾天後她上網查詢需要繳納的罰款金額,更是深深陷入自責和懊惱。網上顯示,需要繳納1100元罰單以及五元的手續費,共計1105元。張太太說,這比那台舊電視貴了不知道多少倍。原本好心卻辦了壞事。張太太希望通過她的經歷告知民眾,千萬不可隨意將物品丟在大街上,否則後果很嚴重。
根據加州法律(§ 374.3 PC),未經允許的,擅自將垃圾或其他物品丟棄在公共或私人場所,是違法行為。這種犯罪屬於infraction,不構成坐牢,但要繳納罰款,金額250元至3000元不等。除本文中張先生和太太將舊電視扔在路邊的情況,其他如將家中修剪的樹枝葉丟到公園中,將空酒瓶隨意扔到他人家前院草坪上等,都是違法行為。
羅蘭岡是洛杉磯縣屬地。洛杉磯縣公共事務(Public Works)也詳細說明隨意丟棄物品是違法行為,並鼓勵民眾打電話舉報。此外,在車上運送不加穩固的廢物,也是違法行為。
根據Goodwill網站,對於舊電視回收,該機構只收完好的平板電視(Flatscreen TVs),對於老式的映像管電視(俗稱大屁股電視),不管電視狀況好壞,均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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