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州、維州 即起禁州大校友或捐款大戶子女獲優惠入學

特派員黃惠玲/即時報導

馬里蘭州、維吉尼亞州從本月起有多項新法上路,其中馬州及維州接受州府資助的大學,即日起禁止申請學生憑藉家族有校友或捐款大戶,而獲「傳承或捐款偏好」(legacy preference of donor)的入學優惠。

馬州7月1日起落實的新法規包括:

門票的銷售和轉售:參議會SB 539法案通過禁止銷售投機性門票來規範門票銷售。門票銷售商依新規必須必須披露門票的信息,包括總價、費用和稅費。

酒精飲料零售配送:眾議會HB 808法案推出了酒精配送服務許可證,允許獲准銷售酒精飲料的企業進行酒精飲料外送,其送貨司機須先向當地的核發許可的委員會申請執照,具體情況因各轄區而異。

清潔室內空氣法:參議會SB 244法案禁止在某些室內公共區域、公共交通和工作場所吸電子菸。

禁止公立大學招生採「傳承或捐款偏好」:眾議會4號法案規定,即起禁止接受州府資助的學院和大學在審查招生申請時,優先考慮錄取申請學生家族中有校友或捐出大筆捐款者。

維吉尼亞州方面的新法如下:

童婚:眾議會HB 994法案規定法定結婚年齡為18歲,並廢除未成年人可透過法院申請結婚許可的能力。

禁止公立大學傳承偏好招生:眾議會HB 48法案,即起禁止任何公立高等教育機構根據學生的傳承狀況,而在招生決策中給予優惠。

給貓去爪違法:眾議會HB 1354法案,規定給貓去爪的做法違法,除非是出於必要的治療目的。

地方可按需求降低速限:眾議會HB 1071法案擴大了各地方的權力,各地可將其商業區或住宅區的高速公路的速限降至每小時25哩以下。

「聖露西亞法」(Lucia's Law):參議會SB 44法案規定任何負責照顧兒童的父母、監護人或年滿 18 歲者,如果他們的孩子在被告知會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威脅的情況下取得槍枝,則會被判重罪。該法是以13歲的女孩Lucia Bremer命名,她被另一名有精神健康問題記錄的青少年殺害。

馬州及維州從7月1日起均推出新法禁止以申請入學學生的「傳承或捐贈偏好」,獲得入學優惠。(馬大臉書)

自動烙鐵禁令(Auto Sears Ban):眾議會HB 22法案禁用「自動烙鐵」,這是一種將半自動槍枝轉換為自動射擊的裝置,無需透過扳機功能進行手動重新裝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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