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艦研製總指揮胡問鳴受賄被判13年 未提洩密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前董事長胡問鳴今天在上海第一中級法院被依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他被控在當官20年期間受賄5986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約838萬美元)。

胡問鳴是中國首艘國產航空母艦山東號的研製總指揮,2020年5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落馬,當時曾引發中國輿論擔憂他可能外洩國家機密。不過上海中院今天開庭審理,並未提到涉及洩密。

據上海第一中院微信公眾號發布,胡問鳴26日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0萬元;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0年,胡問鳴利用擔任多個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業務合作、資產收購、幹部提拔和吸存攬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5986萬餘元,其中995萬餘元未實際取得。

據發布,2013年至2015年,胡問鳴擔任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期間,接受他人請託並收受賄賂,在該集團下屬公司資產重組過程中,故意違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職責,違規對民營船廠資產進行收購,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法院認為,胡問鳴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均應依法懲處,予以並罰。鑒於胡問鳴部分受賄係未遂,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案發後已全部追回,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查扣到案,「檢舉他人構成重大立功」,具有多個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對其上述犯罪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中共中紀委國家監委2020年5月12日深夜通報,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前董事長胡問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陸媒報導,胡問鳴工作經驗涵蓋三軍裝備建造,他還是首艘國產航空母艦山東號的研製總指揮。

中船重工是中國海軍裝備科研生產的重要機構,承擔航艦、核潛艇、海軍武器裝備的科研、設計與生產。

在此之前的2018年6月,胡問鳴的中船重工副手:前總經理孫波被查落馬。2019年7月,孫波因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上海第一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且因他的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因而未公開審理。

原山東艦總指揮胡問鳴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央視新聞截圖)

因此,胡問鳴被查落馬後,引發中國輿論擔憂他是否涉及外洩國家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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