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調查/「免遭強迫失蹤的權利」中國排名最低

中央社/威靈頓19日綜合外電報導

「人權評量倡議組織」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中國在多項人權標準方面排名最低,部分評分只高於沙烏地阿拉伯。在香港方面,情況依然惡劣,有些評分進一步接近中國。

美國之音(VOA)報導,設在紐西蘭的「人權評量倡議組織」(Human Rights Measurement Initiative)在全球30多個地區調查,衡量多項人權標準,從而觀察不同地方的人權狀況變化。

該組織發表的最新數據顯示,中國的人權狀況惡劣,在「免遭國家級威脅」的總評分連續兩年排名最低,10分滿分中只有2.6分。

在這方面的兩個指標「免遭強迫失蹤的權利」和「免遭死刑的權利」,中國都排名最低。在公民權利的總評分方面,中國得分為1.9,僅高於沙烏地阿拉伯的1.7分。

香港的評分也較去年下降,「免遭國家級威脅」的總評分由7.2下降至6.3。在公民權利的總評分由3.2下降至2.2,僅高於中國。

在公民權利下的集會結社自由方面,中國與香港同樣取得2.2分,只高於沙烏地阿拉伯的2.1分。

「人權評量倡議組織」發言人羅登(Thalia Kehoe Rowden)表示,這項調查在中國進行了四年,中國經常都是排名最低的地區之一。

圖為2019年反送中的民眾,在香港各處聚集合唱《願榮光歸香港》。(美聯社檔案照)

羅登指出:「中國的打壓已經進行了一段很長的時間,但在香港這種打壓只在過去五年才出現。我們看到的是,在過去幾年,香港在公民權利方面的評分正不斷接近中國的分數。」

香港 沙烏地阿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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