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速宣判…廣東珠海撞人致35死43傷 嫌犯樊維秋一審判死刑

特派記者廖士鋒/北京即時報導

中國廣東省珠海市11月11日晚間的撞人案,第一時間導致35死、43傷,事件經過約一個半月後,嫌犯樊維秋27日一審宣判,當地法院認為他「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性質極其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宣判他死刑。

據新華網,12月27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樊維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公開審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消息指,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結果,遂決意通過駕車衝撞人群方式發洩私憤」。2024年11月11日晚間,樊維秋在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故意駕車衝撞正在鍛煉的人群,造成重大傷亡後果。

法院認為,樊維秋的「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性質極其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當依法嚴懲」。

據指出,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樊維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樊維秋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認罪」。部分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等旁聽了庭審和宣判。

此前據珠海市公安局11月12日發布的警情通報,11月11日19時48分許,廣東珠海發生一起駕車衝撞市民重大惡性案件,案件致35人死亡,43人受傷。案發過程為樊某駕駛小型越野車闖閘強行進入市體育中心,衝撞正在體育中心內部道路鍛煉的市民,駕車逃跑時被趕赴現場的公安民警當場控制。民警發現樊某在車上持刀自殘,立即將其制止並送往醫院救治。樊某自殘致頸部等部位嚴重受傷後昏迷,「目前仍在救治之中,暫時無法接受公安機關訊問」。

珠海體育中心汽車衝撞案致35死,嫌犯樊維秋27日遭到一審宣判死刑,圖為11月13日,珠海市撞人案的體育中心外,一名警察在監視人們移走放置的花束。(路透)

在事件發生後,中共高層相當關注,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做出指示,中國最高檢、最高法院、公安部等部門也接連發出聲明,而官方並未再更新死傷狀態。此外,珠海當地政府主要官員已經遭到一輪撤換,公開資料顯示,包含珠海市市長、珠海市政法委書記、珠海市公安局長、香洲區區委書記、區長、副區長等官員,都已經被「調整」,並由上級任命新的接替者。

中共 習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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