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確診?」吳淑珍洗錢案請假 律師提這理由要停止審判
國務機要費修法除罪,前總統陳水扁等7人免訴,妻子吳淑珍更二審就南港展覽館案犯洗錢罪判刑2年,最高法院今年4月撤銷她有罪部分,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今行準備程序,吳淑珍「又請假」,法官廖怡貞看了診斷證明書後詢問律師陳國華「她6月30日確診?」陳無法確認,但指15年前開庭時吳淑珍身體就很差,聲請停止審判。
原任高雄市議員的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因犯洗錢、偽證等罪,遭法院判刑1年2個月定讞,今年5月11日進入高雄市燕巢區的高雄第二監獄服刑,卻爆出他在獄中享特權,不但1人1室,剛入獄時1天放風2次,甚至入監不到1星期就能看掌上型電視,還有機會提早申請轉外役監,輿論撻伐。法務部長蔡清祥被問及陳致中是否有特權,答稱「一切依法規辦理」。
而5月14日母親節,吳淑珍上陳水扁的廣播節目「有夢上水」,兩人笑談當年相戀、成婚及攜手政治路往事,兩人也在節目上盼兒早歸。
本案關於吳淑珍部分,最高法院指出,更二審雖然認定吳淑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而採一造辯論,逕為判決,但依去年的診斷證明和當時的新冠肺炎疫情,吳淑珍是否確實因疾病而不能到庭,更二審未詳查,因此撤銷發回。
更三審今行準備程序,但吳淑珍事先已請假,法官詢問律師陳國華吳淑珍「又確診?」陳表示沒有仔細看診斷證明書,法官再問「你有沒有去看吳淑珍?」陳則答「有」。
因請假狀所附的診斷證明書是6月30日所開出,又有「確診」字眼,讓法官質疑吳淑珍又否又確診新冠肺炎?陳國華表示吳淑珍一直有在服用藥物,但他不能確定她是哪一天確診,只知道吳淑珍的身體比以前差。陳說,吳固定在高雄長庚醫院就診,是否還有在其他醫院看病,他將再詢問。
高檢署公訴檢察官表示,等收到被告陳報狀後再表示意見。
律師陳國華突向法官表示這個案子已經審了十多年,15年前吳淑珍第一次出庭時,就沒辦法從頭坐到尾,還需要醫護人員在旁邊待命,何況她現在住在南部,無法長途奔波。陳一邊說,手在空中比劃「這麼大的案子,現在只剩一個洗錢罪」質疑是否非要吳淑珍到庭,他請求停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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