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現勘黃國昌占國有地停車場 27日前未改善將罰6萬元

記者李成蔭/新北即時報導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涉及占用國有地,其中一塊被新北市府認定違法設置地車場,市府要求1個月內改善。新北城鄉局表示,今派員到場現勘,發現還未改善,預計27日將再稽查,若屆時還未改善,將裁處6萬元(約1879美元)罰鍰。

黃國昌涉及在汐止區占用兩筆地號的國有土地,其中一筆現況為透天厝,遭國有財產署認定侵占國有地;另一筆則在保護區的土地上,目前做停車場使用,但新北交通局認定未依法申設,已於7月31日已開罰3000元,並要求限期改正。

城鄉局表示,有關民眾陳情汐止區水源段162地號保護區土地內有違規設置停車場情形,經市府在7月21日發函違規行為人,要求一個月內限期改善,按行政程序法110條規定,書面的行政處分自送達時生效。

城鄉局指出,該案在7月27日完成送達,今也有派員到場現勘,但並沒有改善跡象;依規定自送達次日起一個月改善期滿後,也就是8月27日將再次稽查,如行為人仍未針對保護區內違規設置停車場情形做改善,將發函裁處行為人6萬元罰鍰。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遭爆名下土地違規做停車場使用,新北交通局要求限期改善。圖/民眾提供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遭爆名下土地違規做停車場使用,新北交通局要求限期改善。圖/本報資料照片

截至截稿前,記者致電黃國昌,他電話未接,無法取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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