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最愛水餃店爆爭產 創辦人遺孀盜領4000萬台幣判刑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影后林青霞最愛故鄉味「東門興記」水餃創辦人郭禮忠過世留有大筆遺產,女兒郭雅慧、郭秀慧因財產分配控告母親郭林初旭詐欺、偽造文書,檢方起訴郭林;台北地院審理,今天依偽造文書罪判郭林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約3100美元)。可上訴。

郭禮忠於2017年時過世,家族爭產風波不斷,衍生多起民、刑事及商標權官司,民事官司郭林初旭敗訴,法院一審判她應將遺產分給女兒郭雅慧、郭秀慧。

郭禮忠過世後,郭林初旭提財產分配訴訟,法院認定郭禮忠留下不動產、商標權價值2.6億元(約803萬美元),郭雅慧調閱父親財產清冊發現,母親在父親過世後與兒子、兒媳在銀行偽簽郭禮忠的署印盜領6300萬元(約195萬美元)購買旅行支票,對郭林初旭提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時,郭林初旭供稱銀行帳戶是和郭禮忠共同保管,先生過世後,水餃店生意交給兒子和媳婦去處理,買旅行支票則是聽女兒的指示。

檢察官認為,郭林初旭提領6300萬元以2000萬元(約62萬美元)購買丈夫墓地,不過,她購買美金旅行支票明顯和郭禮忠生前的託付無關,認定郭林盜領4000萬元(約124萬美元),依詐欺、偽造文書罪起訴她。

法院審理時,郭林初旭否認犯罪,稱遺產中台幣部分已分配給郭雅慧、郭秀慧,美金存款還未及處理。

郭林初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郭林初旭的律師說,檢方依詐欺、偽造文書罪起訴郭林,指的犯罪事實是郭林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簽署領款文件,不過,郭林的女兒對領款知情,所以郭林不該當詐欺罪刑,且郭林不願意讓2個女兒成為共同被告。

詐欺 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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