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報告出爐 藍綠議員有共識、陳宥丞發不同意見書
台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調查小組歷經11次會議,今公布5點結論與8項建議。內容痛批前市長柯文哲在法院關上京華城爭取容積的大門、市府卻為京華城開了一扇特權之窗,為財團量身打造高額容獎;多名議員建議北檢、監察院可調查當年392%容積率提升為560%的過程是否違法。而民眾黨議員陳宥丞與其他議員無共識,另發表不同意見書。
議員苗博雅說明結論。柯文哲明知京華城案正處於行政爭訟程序,仍做成與市府訴訟策略相反之個案交辦與指示,不顧行政訴訟仍在進行、都發局反對意見及都委會決議,逕行裁示都發局再次協助京華城提案交由都委會研議,自創法無依據的個案容獎,前無古人、量身打造。
在柯文哲於議員座談會期間,直接指派都發局、都委會主席彭振聲副市長,擔任京華城案 PM,不只球員兼裁判,甚至是裁判兼任京華城總教練,府外都審委員反對意見遭忽視。而京華城並非都更的老舊建物,卻自創容獎項目,取得1萬8463.2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獲利恐高達200億,嚴重違反公益性、對價性。
京華城改建並非「都更案」,不適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市府逕以「準用都更」增加容積獎勵,不僅史無前例,且有適法性疑義;守法等待都更的市民盼不到放寬容積獎勵,不合法定條件的財團新建案,卻可獲得市府量身打造高額容獎。法院關上了京華城爭取容積的大門,市府卻為京華城開了一扇特權之窗。
議員游淑慧說明建議。包括建議市府行政訴訟中之案件,首長應尊重司法訴訟之進行,不宜於訴訟中進行干預或逕行交辦處理。而容積獎勵或都審案件,建議市府日後須明確提送都委會案件之流程標準,避免再次京華城案僅由民代陳情、長官交辦,即可跳過應有評估程序。
游淑慧說,雖然中央尊重地方政府所訂定的基準容積跟容積獎勵,但容積屬於公共財,希望將容積獎勵優先運用在公益性,避免為「單一個案、單一族群」獎勵。容積獎勵涉及龐大公共利益,建議宜明確且有法源依據,不應僅以行政裁量權或由都委會通過即創設項目,要求市府1個月內呈送法制研議至議會。
京華城案已在司法偵辦中,涉案層級及龐大利益為北市30年之最,且未來可能尚有複雜的容積追討問題,市府應提早組成專案小組,研擬各種法律訴訟結果,及市府因應作為;除研議基準容積或容積獎勵如何真正由市民受益、加速台北都更,日後都委會不應再協助私人投資開發個案進行「研議」,以維護公平性;政風處應落實爾後廉政登錄或便箋交辦制度。
最後小組內的多名議員都建議,京華城案應移送監察院調查決策首長是否有涉及違法濫權之個人責任,並建議重新調查「2017年監察院關於容積率審核意見」是否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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