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帳房」李文宗羈押 「退將」朱亞虎發回北院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等弊案,台北地檢署9月28日聲請羈押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柯的台北市長辦公室前主任李文宗獲准;朱、李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李文宗則駁回。

高院認為朱亞虎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他犯的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所定羈押原因要件。高院認為北院的裁定理由不備,朱抗告有理,因此撤銷發回。

李文宗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等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滅證、串證可能,高院認為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必要。

李文宗、朱亞虎日前裁定羈押禁見之後,「京華城弊案」等共有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的助理吳順民7人羈押禁見。

檢、廉專案小組調查,朱亞虎自軍方將官退役之後,曾在台北市政府擔任兵役局長,透過軍系支持的應曉薇的引介認識沈慶京,退休後到鼎越擔任負責人,領年薪約300萬元,朱還在京華城容積率提高為840%後,領過300萬元的積效獎金,遭疑行賄柯文哲。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右)、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左)上月28日遭羈押禁見,兩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李則羈押禁見確定。資料照片。記者林俊良/攝影

李文宗是柯文哲的高中同學,情誼約五十年,他擔任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的市長辦公室主任,在柯競選總統時,也擔任競選總部財務長。柯8月初爆出政治獻金弊案時,李文宗即列為被告查辦,但約談後請回。柯上月初遭羈押禁見前夕,專案小組忽傳喚李並命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且附加電子監控,隨著「京華城案」延燒,李文宗遭羈押禁見。

柯文哲 高院 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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