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黃國昌硬上女學生不認罪 周玉蔻哭:像小螞蟻被輾壓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臉書指他「教室硬上女學生」提告,周女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台北地院今開辯論庭,周女不認罪,稱媒體可對公眾人物評論,但檢察事務官的起訴讓她覺得自己「像一隻小螞蟻」,檢方批周女不查證該當誹謗罪,本案辯結,訂12月2日宣判。

周玉蔻哽咽地說,她對政治新聞評論,檢方起訴媒體的態度卻散漫、輕率,只找事務官開庭就將她起訴,黃國昌不許別人批評他,卻用更惡毒、尖銳的言詞對別人人格攻擊。

周女說,她是有50年資歷的新聞工作者,只不過在提醒社會一個未來可能擔任法務部長的人的行徑,如果評論得不對,黃大可召開記者會立刻回答,後來,黃擔任不分區立委,更掌握法務部的預算,但檢察官未找她就起訴,覺得很悲哀。

周玉蔻說,她在解嚴前即投身媒體工作,以前被政治迫害、國家興「文字獄」,她都在風險中度過,這回,她痛心檢察官為何可以沒看到她就起訴;周女說,她的遭遇很無助「像一隻小螞蟻」被輾壓,從臉書貼文可知她沒有誹謗,但黃國昌的支持者卻留言侮辱她,那麼媒體的任何評論都要閉嘴嗎?

公訴檢察官楊淑芬說,周玉蔻坦承貼文,否認誹謗,周女貼文指摘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女學生「就像鍾沛君案確有妨害性自主事件存在」一樣。

楊說,媒體當然可以評論,但前提是評論須基於正確的事實、或查證過的事而為評論,黃國昌過去言論是談及「師生戀」,但從來沒說過自己是「強制」、是「硬上」,周不查證,該當加重誹謗罪的罪責。

周玉蔻2023年6月13日在臉書發文「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等。

黃國昌認周玉蔻的臉書惡意捏造,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加重誹謗罪,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周求償100萬元(新台幣,約3.3萬美元)並刪除臉書上污衊文章及須刊登本件判決。

台北地院民庭審理認為,周玉蔻所提事證不足,認定她的發文已侵害黃國昌名譽,審酌雙方社會影響力,判周玉蔻須賠償30萬元(約9804美元)確定。

媒體人周玉蔻。(本報系資料照)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本報系資料照)

刑事誹謗部分,檢方偵查認為,周玉蔻否認犯行,依台北地院民事判決,周玉蔻的發文確實貶損黃國昌的社會評價,今年6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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