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或過失?黃珊珊未依照決議蓋廢票 她酸:心知肚明
台立法院今天進行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未依照決議蓋錯票,民眾黨團處罰款新台幣5萬元,並且暫停出席黨團會議2個月。
黃珊珊事後表示,她先就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伊萬.納威蓋下「不同意」,隨後又不小心在前者蓋下「同意」,自己當場向立法院長韓國瑜請求補救,不過依照規定無法抽換選票,因此仍然依規投入票匭。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稍早發布聲明,有關黃珊珊在行使考試委員同意權引發廢票爭議,民眾黨團召開會議討論,經過黃珊珊說明現場情況,全體成員均信任此次誤投爭議,實屬無心之過,而且不影響最終結果。
民眾黨團說明,為了貫徹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紀律,並且回應外界疑慮,在黃珊珊結束說明離場過後,其餘7位黨團成員依照「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組織規程」第24條規定,一致決議予以罰款新台幣5萬元,並且自12月21日起暫停出席黨團會議2個月。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酬庸色彩過於濃厚,考試委員被提名人伊萬.納威過去並未充分履行試委職責,民眾黨團做出一致決議,不同意她們出任考試委員,其餘人選則都會投下同意票。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