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警察年改三讀最高月領8成薪 行政院「礙難執行」

台灣新聞組/台北電

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提高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總隊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至80%,下限為43.25%。

行政院表示遺憾且無法接受,批立院在野黨團違反誠信,法案三讀前未徵詢政院意見、也未指明預算來源,將研議各種憲法救濟途徑。行政院長卓榮泰說,修法「無法接受、礙難執行。」

多名國民黨立委提案,指警消、海巡、移民、空勤等人員任務性質繁重,長期處於高壓及危險的工作環境,有必要提高退休所得的保障。藍白黨團經討論,所得替代率上限由原提案比照國軍的90%,下修至80%。院會表決,60人贊成、49人反對、一人棄權,通過藍白再修正動議。棄權者為民進黨立委伍麗華,民進黨立委楊曜缺席投票。

三讀條文明定,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給1.75%,最高增至36年,為80%;任職滿37年至第40年者,維持80%。未滿一年之畸零年資,按比率計算,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銓敘部估算,修法通過後,退撫基金將增加給付668億元(台幣,以下同),加上原本年改節省經費挹注約減少1093億元,未來50年財務缺口將擴增1761億元(約53.7億美元),退撫基金預計提早兩年、在2049年破產;財務缺口須靠政府撥補,就是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

銓敘部聲稱,修法後八成基層警察退休最高可月領7.4萬元,比公務人員14職等常務次長薪水還高,但這樣的說法被警界人士質疑高估。

立法院三讀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提高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總隊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至80%;但行政院表示遺憾且無法接受,將研議各種憲法救濟途徑。(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團質疑修法違反憲法平等原則、製造世代對立,更錯誤類比警消與軍人服役性質,在院會提出附帶決議,主張本次修法後立法院不應咨請總統公布,但藍白否決提案。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勞保一年撥補1000億元(約30.5億美元),台電一年補貼2000億元(約61億美元),勞動部前部長何佩珊曾說,「撥補也是改革」,呼籲政府不要當慣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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