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唐治平母遺體2度招領公告 24日最後認領期限

記者曾伯愷/新北即時報導

藝人唐治平母親6月3日被鄰居發現陳屍在住家社區頂樓處,唐母遺體冰存45天,唐仍堅稱死者非他母親拒絕認屍。新北警依處理無名屍體規定公告本月8日認領到期,甚至面對齒模比對確定,唐仍堅稱非母。淡水警方今二度函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再辦理公告招領,期限至本月24日為止,並通知家屬限期具領。

據了解,藝人唐治平母親,上個月3日在新北市淡水區被鄰居發現陳屍租屋處社區頂樓,檢警司法相驗確認唐母身分,但唐堅稱遺體不是他母親而拒領。翌日檢警於新北市立殯儀館進行相驗,當天唐並未到場。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隨後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由承辦員警依規定,將「無名屍」性別、年貌、特徵、身材、衣著、型態及遺留物等詳實資料,陳報新北市刑警大隊,並在上個月14日發布認領公告,認領期間自公告日起算25天到本月8日為止,若無人領回,將由殯儀館以「有名無主屍」代為處理後事。

沒想到,上月4日深夜10時40分左右,唐治平突然現身新北市淡水警分局水碓派出所領取母親相驗屍體證明書。面對媒體詢問,唐治平說,自己不想驚動大家,但他確實已2天找不到母親,雖然唐母以前曾因兩人吵架後離家,但已經很久沒發生過了。

唐解釋,昨天(6月3日)警察到家裡說,他母親在頂樓往生,他去看了覺得不像,除年紀相仿,實在看不出是他母親。況且老太太身上所穿的衣服,是母親從來不穿的顏色,所以他才會說不是他母親。

不過唐母遺體自3日冰存新北市立殯儀館迄今45天,仍無人辦理認領。本月11日士林地檢署函請通知唐治平前去具領唐母遺體,並函文檢附10張相驗屍體證明書予淡水警分局。

藝人唐治平母親遺體冰存新北市立殯儀館45天,唐仍堅稱非母遺體拒領,警方辦理二次招領公告。(圖/本報系資料照)
藝人唐治平母親遺體冰存新北市立殯儀館45天,唐仍堅稱非母遺體拒領,警方辦理二次招領公告。(圖/本報系資料照)

警方收文後於今天函陳新北市警察局,辦理二次公告招領事宜,期限至本月24日為止,並通知家屬限期具領。若仍無人辦理認領,唐母遺體將由殯儀館代為收埋處理,費用通知法定繼承人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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