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涉120億美元詐欺死罪 90億美元可買命
越南房地產大亨張美蘭因涉越南史上最大金融詐欺案,金額高達120億美元,4月遭判處死刑,越南法院3日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根據越南現行法律規定,如果她能在短時間內償還被認定非法挪用款項的75%,折合約90億美元,法院將可能變更她的刑期,從死刑「減輕」為無期徒刑。
路透引述越南快訊(VnExpress)報導,胡志明市人民高級法院法官3日在聽證會中表示,此案的總損失金額「巨大,後果極為嚴重」,並指出「沒有任何減輕刑罰的依據」。
不過報導指出,法院同日提到,如果她可以歸還四分之三的盜用公款或可改判終身監禁折合約90億美元。
彭博資訊指出,或者她可以選擇向總統梁強提出赦免請求。
路透指出,張美蘭仍有權根據越南的再審或重審程序提出申請。
張美蘭4月被越南法院裁定違反金融機構貸款規定罪、貪污罪及行賄罪成,分別判處入獄20年及死刑,三罪併罰為死刑。
數以萬計的存戶把積蓄存放於西貢商業銀行卻血本無歸,震驚越南社會,並引發罕見的受害人抗爭。
報導指出,張美蘭是越南當局這波名為「炙熱熔爐」(blazing furnace)反貪行動中,被判刑入獄的知名企業人士和高階官員之一。
越南國營媒體引述張美蘭的律師表示,他的當事人具備諸多可減輕刑責的條件,包括「坦承不諱、深感懺悔和返還部分被侵占款項」,但檢方說這不足以構成減刑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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