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不禮讓行人? 舊金山警察「穿雞裝」過馬路開單

編譯林思牧/綜合報導

舊金山市警局16日(周一)上午又出動「喬裝」警員抓不禮讓行人的駕駛人。SFGate派出記者在一個十字路口隨行觀察,不到30分鐘就已看到8人被逮。一名警察在這場行動中穿上雞裝(chicken costume)過馬路,引來民眾好奇目光。從這個事件也可以看出美國警察輕鬆幽默的一面,但被開單的人肯定笑不出來。

周一早晨奧佐警官(Jonathan Ozol)穿上一件充氣式、顏色鮮豔的雞裝,站在Alemany Boulevard和Rousseau Street的交口處。在燈號指示他可以過街時,他踩上行人穿越道(crosswalk)走向街對面。如果某位駕駛人不讓他先過,他就向在附近待命的兩名警員打手勢。

州法規定,當有行人在走穿越道時,駕駛人必須禮讓。待命的兩人,一人騎摩托車,一人開普通的警車。其中一人向違規者追去,攔截以後開出罰單,違規最嚴重者可能要付400元的罰金。

隊長赫維茨(Amy Hurwitz)指出,穿雞裝有兩個目的。第一是不要讓走路的警員被車撞到。雞裝又大又鮮豔,除非駕駛人真的瞎了,不可能沒看見。第二是警局不想讓民眾以為警察是在設陷阱,讓人誤觸法網。她指出,這是過去六個月中第五次執行,在電視和報紙的報導下,駕駛人確實加強注意有沒有行人穿越馬路。

今年2月,就在這個路口,有一位76歲男子在穿越馬路時被車撞死,因此提醒駕駛人是有必要的。赫維茨指出,過去用過的道具服裝,一次是獨角獸(unicorn),一次是芝麻街(Sesame Street)裡的大鳥(Big Bird),都是體型大、顏色亮麗的服裝。只要駕駛人有注意,絕不可能看不到。

奧佐警官穿的就是這套雞裝。示意圖,廣告演員並非奧佐警官。 (amazon.com)

每次行動大約抓到30至40個違規者,但有些只是被口頭警告,沒有開罰單。赫維茨強調,警察局不是為了增加收入而這樣做,警察每個月也沒有所謂的「最低開單額度」(quota),這種行動主要是提醒駕駛人多注意行人。

舊金山 法網 Boulev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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