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買不起房被迫辭職搬家 灣區只有3種人能當公務員?

編譯林思牧/綜合報導

因為負擔不起在灣區生活的成本,東灣紐華克市(Newark)一位市議員辭去公職忍痛搬離家鄉,這樣的故事在灣區政治人物中愈來愈常見。

舊金山紀事報報導,布奇(Mike Bucci)原本應該準備競選他夢想的工作:紐華克市長,這座他幾乎一生都稱之為家的東灣城市;相反的,47歲的布奇正在打包準備搬家。由於缺乏財力在家鄉買房子,也厭倦了花重金租公寓,他於今年夏天辭去了在紐華克市議會的長期職務。

下一站:南加州比較偏僻的范杜拉縣(Ventura County),布奇計畫與妻子和女兒搬進位於該縣的一套家族擁有的兩臥室康斗(condominium)。 「這是毀滅性的改變」,他強忍著淚水說:「我們的一生至此都在紐華克度過。但因為我們買不起百萬元的房子,所以我們必須放棄已有的一切,搬到便宜的地方重新開始。」

像布奇這樣的故事在灣區政客中愈來愈常見。他們的困境與許多其他被迫在其他地方尋找能負擔得起的住房的居民不同,這是一個殘酷的諷刺:作為地方民選官員,他們往往是努力確保社區擁有足夠住房的政策制定者。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像布奇這樣的離職對地方政府意味著什麼。

愈來愈多的住房權益倡導者因高價而無法擔任公職,灣區的「負擔能力危機」可能會變得更嚴重。與許多其他當地政治人物一樣,布奇的薪水並不高,他在紐華克市議會擔任兼職議員,每月領取少量津貼。即使在屋崙這樣的大城市,房屋售價通常高達七位數,全職市議員的年收入也不到10萬9000 元,單靠公職的薪水是買不起房子的。

紅點圈出的是紐華克市,位於舊金山灣的東邊。 (谷歌地圖)

現在能在灣區擔任公務員的有抱負人士,通常必須是以下三類之一:他們是獨立富有的人,剛當選舊金山市長的羅偉就是其一;第二是住在租金管制公寓的居民;第三是在房價飆升之前已購屋的長期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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