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律所被詐欺 北加男得手132萬元 恐吃數十年牢飯

記者劉先進/舊金山報導

北加聯邦地方法院表示,48歲的男子帕金斯(Tony Archuleta-Perkins)本周對被指控的銀行欺詐罪和洗錢罪認罪,他涉嫌通過長達數年的陰謀從其前雇主、兩家金山的律師事務所盜取132萬元。主要方式是,讓律師事務所向其創立、完全控制的非營利組織進行虛假欺詐性支付,且將贓款用於個人消費。他因銀行欺詐罪面臨最高30年監禁,因洗錢罪面臨最高10年監禁。

根據法庭文件,帕金斯原來住在舊金山,如今是棕櫚泉(Palm Springs)居民。曾在兩家公司擔任過多個職位,最終成為首席財務官(CFO)。任職期間,帕金斯享有公司信任,有權訪問律師事務所的工資系統和端到端支付自動化平台。

帕金斯從律師事務所盜取資金的主要方式是,讓律師事務所向他設立並完全控制的非營利組織進行虛假欺詐性支付。他承認通過這種方法盜取了超過110萬元。

帕金斯還通過在常規工資支票或特別獎金工資支票上偽造「一次性報銷」(one-time reimbursements)的方式,盜用律師事務所的資金。他承認通過這種方法盜用超過10萬6000元。此外,帕金斯還說,他背書了一張4萬餘元的退稅支票,抬頭寫的是其中一家律師事務所,然後存入了屬於非營利組織的銀行帳戶,隨後又給自己開了一張金額相同的支票。

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帕金斯承認,他知道其中一家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正面臨嚴重的健康問題,導致無法上班,其身體狀況異常脆弱,特別容易受到帕金斯的犯罪行為的影響。帕金斯承認,他至少對受害者造成了132萬餘元的損失。帕金斯將贓款用於個人消費,包括支付Best Buy信用卡的款項。

司法部檢察官拉姆齊(Ismail J. Ramsey)和聯邦調查局(FBI)金山特別探員崔普(Robert K. Tripp)表示,帕金斯承認違反數個法律條款,犯有一項銀行欺詐罪,從事非法活動所得財產(洗錢)交易。他因銀行欺詐罪面臨最高30年監禁,因洗錢罪面臨最高10年監禁。聯邦地區法官將在考慮美國量刑指南和聯邦量刑法規後決定並執行刑罰。

聯邦調查局金山特別探員崔普宣布,帕金斯承認犯下銀行欺詐罪、洗錢罪。(記者劉先進/攝影)

帕金斯於6月28日被逮捕,目前以50萬元保釋,暫時處於自由狀態,定於2025年3月26日上午10時在地區法官柯利(Jacqueline Scott Corley)的主持下接受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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