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搭Uber嚴重車禍卻不能提告 問題出在Uber Eats訂單條款

編譯盧炯燊/即時報導

新澤西州一對夫婦在乘坐優步(Uber)車時遇到嚴重車禍,於是控告優步公司。然而法官裁定兩人敗訴,原因是他們的女兒用母親的手機向優食(Uber Eats)訂購披薩時,同意接受服務條款中的仲裁條件,不能提出訴訟,事件凸顯了具約束力仲裁協議的複雜性。

事發於2022年3月31日,約翰(John McGinty) 與喬雅.麥金蒂(Georgia McGinty)夫婦坐在優步汽車後座,但司機闖紅燈被另一輛車撞到,導致兩人身體多處嚴重受傷。其中約翰胸骨骨折,左手活動能力受損;喬雅情況更嚴重,全身多處骨折,包括頸椎、腰椎、脊椎及肋骨等,需要接受手術。兩人出現「嚴重的身體、心理和經濟損失」。

於是這對夫婦怒告優步,但上訴法院裁定他們不能這樣做,因為他們在發生意外前已同意優步新的仲裁條款和條件,這些條款和條件在優步與優食的應用程序中是相同的。

兩人聲稱是小女兒在2022年1月8日用喬雅的手機買披薩,點擊了一個驗證她已年滿18 歲的按鈕,同意優食的服務條款,其中的條款確認「有關車禍或人身傷害的爭議,將通過具有約束力的仲裁,而不是在法庭上解決」。這一條款與優步的相同,而且該公司說,喬雅更早之前就曾點擊過優步的服務協議,同意放棄陪審團審判,接受仲裁條款,然後才參加優步叫車服務。

麥金蒂夫婦對上訴法院的裁決感到驚訝和心碎,又說對法院的判決內容感到震驚,像優步這樣的大公司可以藉此避免被消費者告上法庭。

他們又指,仲裁條款隱藏在長達十幾頁的用戶協議內,而且涉及許多與造成事故無關的服務,根本是瞞騙了消費者。

具約束力的仲裁條款存在很大的複雜性,這只是其中一起最新案例。優步表示,與該公司的任何糾紛只能在仲裁人面前解決。但是據信消費者在陪審團前打官司,比透過仲裁解決更能獲得同情。

麥金蒂夫婦表示,代表律師萊德(Evan Lide)正在研究法官的判決,計畫向新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訴。雖然這類官司的適用法律每宗案件都不同,但是萊德堅稱, 法院較常支持消費者,「我們在談獲得陪審團審判的憲法權利,也就是第七修正案權利」。

有新州民眾搭優步車發生車禍,卻被法官判決不能對優步提告,因為她們曾同意優食的合約條款,只能庭外和解,令受害者相當氣憤。(美聯社)

今年8月也發生類似案例,一名紐約民眾在佛州迪士尼餐廳用餐後死亡,家屬向迪士尼提告,但迪士尼律師以死亡者曾同意使用Disney+串流服務條款,對迪士尼只能庭外和解而不能提告,令提告方相當驚訝。該案後來因迪士尼讓步而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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