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過當還抓錯人 2名阿州惡警被訴

編譯潘勛/綜合報導

阿拉斯加州警方表示,兩名州警在逮捕行動中使用胡椒噴霧劑、毆打、電擊及放狗咬人,結果竟認錯人,被以傷害罪名起訴。

美聯社報導,起訴書中指出,警犬訓練員伍德魯夫(Jason Woodruff)與警佐米勒(Joseph Miller)5月24日在安克拉治西南方索多特納(Soldotna)社區臨檢一輛休旅車,以為車內駕駛是駕照被吊銷、而且因為拒服10天刑期遭通緝的男子蓋瑞特‧提卡(Garrett Tikka),但車內男子其實是蓋瑞的堂兄弟班‧提卡(Ben Tikka)。

兩名州警是因為接到電話報案,說有輛車可能非法停在索多特納的遛狗公園,並指稱該休旅車與蓋瑞‧提卡有關,於是兩名員警劈頭就對車內男子說,他名列通緝逮捕令,要他下車,但未先確認男子身分。

班‧提卡回答說,他並未名列任何通緝令,沒有立即下車。

米勒於是用警棍打破休旅車的後車窗,朝車內噴胡椒噴霧劑,逼使班‧提卡下車後,還一腳踹在他脛骨上,並揮拳揍他後腦和脖子。班‧提卡倒地後,米勒還踩住他的頭,多次用電擊槍電他。連另一名州警試圖將班‧提卡上手銬時,還一度被電擊槍電到。

提卡臉部朝地、雙手反綁時,還被警犬咬了好幾次。

提卡試著躲避警犬,伍德魯夫命令警犬繼續攻擊,頭臉是血的提卡在叫他舉起雙手的喝令聲中,不斷哀求說,「請狗別咬了,請狗別咬了」。

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直到兩警帶被捕的人前往醫院治療傷勢,才發現抓錯了人。

州警以幾項罪名逮捕班‧提卡,包括四級傷害罪行,即讓州警陷於肉體受傷的恐懼,但基奈(Kenai)區檢察官辦公室駁回本案。反而是兩名抓錯人的員警,遭到傷害罪名起訴。

阿拉斯加公共安全廳長卡克若(James Cockrell)表示,自己任職警務33年期間,沒看過這種事,十分噁心。目前該警犬已被勒令退役。

阿拉斯加州警隨身密錄器顯示,被害人被警犬咬傷的同時,還遭到警佐米勒以電擊槍攻擊。(美聯社)

休旅 通緝 阿拉斯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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