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藥膏點在這裡才正確 食藥署教5大QA 馬上學起來

記者沈能元/台北即時報導

眼藥膏是眼科常見的處方藥物之一,但許多病人對如何正確使用眼藥膏仍存在疑問。台灣衛福部食藥署於最新一期的「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特別諮詢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藥師郭彤整理民眾常見的問題,並教導如何正確使用眼藥膏。

Q1. 眼藥膏是點眼瞼還是眼球上?

食藥署指出,眼藥膏應點在下眼瞼,避免碰到眼球。正確方式在清潔雙手後,輕拉下眼瞼,眼睛朝上看,輕擠出一點藥膏,塗抹在眼瞼1/3長度左右,然後閉上眼睛稍微轉動眼球,休息2至5分鐘,讓藥膏在眼球表面均勻分布,藥膏若有溢出眼眶時,可用衛生紙擦拭,但不可擦拭藥膏的瓶口。

Q2. 眼藥膏可以用手直接沾抹後擦,還是要用棉花棒?

點藥前,藥膏瓶口不可接觸眼睛,若擔心藥量不易控制,也可先將藥膏塗在已滅菌的棉花棒上,再上藥。

Q3. 眼藥膏與眼藥水同時使用時,有先後順序嗎?

若需同時使用2至3種眼用藥品,建議一種藥品點完後,間隔5至10分鐘再使用下一種,才能讓每一種成分都能充分且有效被吸收。

另外,藥水和藥膏不同劑型在眼眶內的流動性有所差異,建議先點眼藥水,通常是澄清透明的,再點眼用懸浮液,這類藥水裡面有小顆的藥品微粒,最後再使用眼藥膏,這樣可以讓有效成分在眼睛內的停留時間更完整。

Q4. 眼用藥品應該如何保存?

眼藥膏平時應放置在陰涼避光處,必須於25℃以下保存,某些眼藥水需冷藏於2至8℃保存,請注意藥師說明與藥袋警語。

Q5. 眼藥膏開封後可保存多久?

眼藥膏開封後1個月若未使用完畢即應丟棄。因開封後眼藥膏跟空氣接觸,可能讓原有成分失效、變質,或遭受汙染,甚至可能滋生細菌。建議可在開封後標註開封日期,避免忘記時效。如果發現眼藥膏出現原本沒有的沉澱或變色,就應該停止使用。

食藥署指出,眼藥膏應點在下眼瞼,避免碰到眼球,正確方式是輕擠出一點藥膏,塗抹在眼瞼1/3長度左右。(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提醒,眼藥膏是個人使用的藥品,不可與他人共用,避免交叉感染的風險。除此之外,眼用藥品的使用方式看似簡單,其實須注意的細節很多,希望民眾建立正確觀念,讓靈魂之窗的治療更有效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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