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新生代 法學院開設名人學
全國各地的法律教授紛紛利用流行文化與名人效應吸引新一代學生,將複雜的概念融入現實生活,為傳統的法學院課程提供有趣、易懂的體驗。
南達科他州法律教授凱莫(Sean Kammer)通常在課堂上教授侵權行為、自然資源等主題,但下一學期,他和學生要將注意力轉向流行音樂天后泰勒絲,法律課堂的樣貌也將因此改觀。
凱莫希望他的法律用語課程利用音樂與藝術,幫助學生重新思考法律用語,創造有說服力的論點,他認為,關注文化偶像(cultural icon)也是一種與學生連結的方式,「學生的反應令人興奮,如果我們能夠在探索這些複雜的理論性問題或議題時享受樂趣,我相信學生會受到啟發,更深入思考,想得更遠。」。
喬治亞州立大學法學院(Georgia State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娛樂、運動、媒體法律項目主任莫瑞瑪·艾佛瑞(Moraima “Mo” Ivory)希望她的學生親眼看看他們喜歡的唱片、電視節目和電影中的內容,她每年挑選一位名人擔任嘉賓到校演講,將法律、辯論和戲劇帶入生活。
這些年來以一線巨星為主題的相關課程吸引全國大學生與研究生,尤其是與分析種族、性別相關的課程。密西根州立大學(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英語教授基妮崔·布魯克斯(Kinitra Brooks)指出,對女性藝術家、少數族裔藝術家的關注,是對於他們以及不同藝術表達形式的重視增加的跡象,
布魯克斯教授與碧昂絲Lemonade專輯以及非裔女性主義有關的課程非常受歡迎,她甚至還出版了可供其他教授選作教科書的著作。
流行文化的教材提供「即時的相關性」,布魯克斯認為這讓學生更有可能參與課程,讓他們的想法接受挑戰,同時也願意挑戰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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