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械法被裁決違憲 州府將上訴

編譯組/綜合報導

加州槍枝製造商「步槍供給」(Rifle Supply) 員工目前特別注意兩項加州持槍權法案進展。根據加州槍械管制法案規定,槍械商禁止銷售容納10發子彈以上的「高容量彈匣」。然這項法案日前已遭聖地牙哥聯邦法官本尼提茲 (Roger Benitez) 推翻。一般預料,加州州府將對這項裁決提出上訴。

「步槍供給」製造商於本尼提茲法官作出裁決之前,逐漸減少加州橙縣槍械商店的庫存。根據Calmatters 報導,這家槍械店庫存的一種步槍彈匣刻有本尼提茲法官的圖像。本尼提茲過去曾推翻多項槍械管制法,稱這些法規觸犯憲法保障公民持槍規定。

相對而言,加州州長紐森全力主導禁售高容量彈匣行動。紐森經常嚴詞批評本尼茲法官,稱這位法官完全為槍械遊說集團掌控。紐森上周簽署對槍枝與彈藥徵收高稅法案。根據這項法案,槍械製造商與經銷商必須繳付11%的消費稅。所徵收稅金將成為防治槍械暴力組織的經費。

聯邦最高法院去年通過歷史性裁決,根據這項裁決,加州似乎無法繼續採行嚴格槍械管制法。然而加州州議會仍繼續推出數十項槍械管制法,似乎有意與聯邦最高法院規定相抗衡。

紐森表示,當銷售的產品可能會將小孩置於死地,銷售商需要負起更大責任,最好謙虛謹慎些。紐森於日前記者會中稱,他已簽署成立23條與槍械有關的法案,其中一項為對槍枝與彈藥徵收高稅。紐森表示,美國發生太多大規模槍械屠殺事件,令人無法接受這種事實。槍械商必須負起社會責任,繳付高額稅款。

加州槍械製造商表示,加州槍枝製造成本高,因為加州勞工、材料、保險、賦稅都比其他州高,此外加州管制槍枝的法律也比其他州嚴格許多,如非常受歡迎的AR-15步槍就無法在加州銷售,因為加州州府將AR-15步槍歸類為攻擊性武器。

槍械製造商表示,加州槍械管制嚴格,減低其他州民眾購買加州製槍械的興趣,對加州槍械市場產生負面衝擊。

加州槍枝製造商「步槍供給」目前特別注意兩項加州持槍權法案進展。圖為民眾在槍械店買槍。(美聯社)

此外,加州檢察長邦塔 (Rob Banta) 去年下令槍械商「戰術控制」(Juggernaut Tactical) 停止銷售一系列步槍。邦塔稱這些步槍屬「非法攻擊性武器」。「戰術控制」除了在加州各地槍械店銷售步槍、手槍,以及槍械零件外,另外也經營網路銷售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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