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種姓歧視法 紐森意外否決

編譯廖宜怡/綜合報導

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7日意外否決了一項禁止種姓歧視的法案。種姓(caste),是一種從出生起就決定個人社會地位的古老傳統,紐森在聲明中說:「由於現行法律保護的類別已涵蓋了基於種姓的歧視,因此這項法案是沒有必要的。」

支持法案者認為,這將是具有歷史意義的舉措;反對者則譴責,這是對印度教的攻擊。

由加州參議員瓦哈布(Aisha Wahab)提出的SB403法案將種姓視為血統的延伸,同時將血統和種姓列入公共教育受保護的特質名單,但沒有提及特定的宗教或族裔。事實上,種姓在加州已受到「安魯民權法」(Unruh Civil Rights Act)和「公平就業和住房機會法」(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 Opportunity Act)的保護。

今年稍早,西雅圖成為美國第一個將種姓納入反歧視法律的城市,加州佛萊斯諾是第二個,該市於9月28日將種姓和原住民納入城市反歧視法規。

紐森認為這項法案「沒有必要」,因為加州已經禁止基於性別、族裔、膚色、宗教、血統、國籍、殘疾、性別認同、性取向和其他特徵的歧視,而且加州法律規定,這些公民保護權可以自由闡述。

根據聯合國2016年的報告,全球至少有2億5000萬人口持續在亞洲、中東、太平洋地區和各個僑民社區受到種姓歧視。佛教徒、基督教、印度教、耆那教(Jains)、穆斯林和錫克教都存在種姓制度。

反對SB403法案的人士稱,這項法案違憲,而且不公平針對印度教徒和印度裔民眾,引起印度裔社區的分裂。共和黨加州參議員瓊斯(Brian Jones)和格羅夫(Shannon Grove)曾呼籲紐森否決這項法案,他們認為,這項法案不僅針對南亞裔居民,同時將使加州其他居民和企業面臨風險,危及加州的創新優勢。瓊斯說:「美國和加州沒有種姓制度,我們為什麼要特別制定法律來禁止它?」

加州州長紐森7日否決反種姓歧視的SB403法案。(美聯社)

根據「平等實驗室」(Equality Labs)2016年對美國1500名南亞裔民眾進行的調查,67%受訪的達利特人(Dalits)表示,他們因為種姓制度受到不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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