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兒童人口 加州改列嚴重犯罪
Calmatters報導,經過多年努力,以商業行為為目的販賣未成年人口行為將被列為「嚴重犯罪」(serious felony),在2024年元旦生效。
根據現行法,以商業性行為為目的販賣未成年人的行為,可被判處最高12年監禁。若犯罪涉及對受害者或他人的武力、詐欺、欺騙、威脅、暴力等,則判處15年至無期徒刑。若該人被叛在販運受害者時,對受害者造成嚴重身體傷害,法官可判處最高十年監禁。
而在新法律下,被判犯有商業性兒童販賣罪者,將面臨更長監禁和可能的無期徒刑。
兩黨立法者此前曾多次嘗試,將這類犯罪者定為重罪。在2007、2009、2011、2013、2017年,立法人員還在2021年三度嘗試,將這類犯罪定為重罪,但均以失敗告終。
去年7月,貝克斯菲(Bakersfield)選區共和黨籍加州參議員格羅夫(Shannon Grove)重新提交該法。然該法在參議會委員會(Assembly Committee)失敗後引發輿論聲浪,社群媒體一陣辯論。一名最初投票反對該法的民主黨籍議員稱「收到死亡威脅」。支持該法的共和黨人則指責反對該法者支持戀童癖。
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對委員會投票表示失望。民主黨籍眾議會議長瑞瓦斯(Robert Rivas)也表示,他「非常致力於」推動該法案進展。
短短兩天內,該法被送回參議會公共安全委員會(Assembly Public Safety Committee)進行複審,最終獲得通過。紐森在聲明中表示,人口販賣是一種病態的犯罪行為。他於2023年9月簽署該法後,加州將進一步保護兒童。
委員會中最初反對該法者表示,該法主要針對低階人口販賣者,他們本身可能就是人口販賣的受害者。他們還認為,研究表明較長的刑期對威懾犯罪的作用微乎其微,且最嚴厲的懲罰,將不成比例的施加於有色人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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