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入店行竊慣犯 加州擬立法監禁

洛杉磯訊

加州執法機構和零售業代表一同在1月22日(周一)新聞發布會上一致支持AB 1772法案。這項立法旨在對反覆進行商店盜竊的犯罪者施加更嚴厲的懲罰。

根據該法案,若某人第三次被定罪盜竊,則將面臨一至三年的監禁刑罰。這也是對2014年通過的加州第47號提案的應對法案,該提案將財物價值950元以下的盜竊罪行定義為輕罪。

聖伯納汀諾市警察局長古德曼(Darren Goodman)稱讚AB 1772為一項基於常識的無黨派立法,旨在對那些屢次犯下入店行竊罪的人實施更嚴厲的懲罰。提出該法案的州議員拉莫斯(James C. Ramos)指出,在疫情期間,加州的商店盜竊、砸搶等犯罪行為均有上升趨勢,這不僅對零售商造成了經濟損失,還威脅到了顧客和員工的安全。相信AB 1772法案將修正第47號提案中將某些盜竊行為定性為輕罪的問題。

但是,加州公共政策研究所(Public Policy Institute of California)和爾灣加大(UC Irvine)的研究指出,47號提案對盜竊罪的總體影響相對有限,且目前的盜竊率遠低於前幾十年。此外,AB 1772法案與加州自1990年代以來實施的更嚴格的「三振」政策有所相似,該政策對於重複犯罪者實施嚴厲懲罰。然而,根據2022年加州政策實驗室的研究,「三振」法規與暴力犯罪的減少之間沒有顯著的相關性。

而在正式成為法律條文前,AB 1772法案仍需要獲得加州立法機關和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的批准,並最終提交給選民表決。為了進一步評估第47號提案的影響,立法者們已經要求州審計員對其對聖伯納汀諾縣和河濱縣的犯罪率影響進行審查,其結果可能對AB 1772法案的最終決策產生影響。

為了應對加州近年頻發的「0元購」事件,當地立法機構提出新法案,將在對重複入店行竊者施加監禁懲罰。(取自abc7電視台)

即使AB 1772法案在加州立法機關獲得通過,並由紐森簽署成為法律,它仍然需要經選民的批准才能最終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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