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塑膠袋不環保 商店禁用
加州參議會和眾議會上周分別通過兩項法案,將禁止超市、零售店和便利商店提供顧客可重複使用的厚塑膠袋。如果這兩項法案在呈交對方議會獲得通過、並由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簽署後,將於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為了減少街道上的垃圾和防止海洋被塑膠進一步汙染,加州選民2016年投票通過第67號法案,禁止大部分的超市和零售商店繼續使用一次性薄塑膠袋。但是,這項法案存在著一個由幾位民主黨議員設置的一個漏洞,即印有可回收和可重複使用標誌的厚塑膠袋不受此法律限制。
如今,環保組織及其支持者組成的聯盟認為,可回收、重複使用的塑膠袋也應該被禁止。
提出AB2236法案的加州民主黨眾議員鮑爾-卡漢(Rebecca Bauer-Kahan)說:「透過更嚴格的規定和環保替代方案,我們已經準備好捨棄塑膠袋、清理我們的環境。」
這類帶有提手、較厚實的塑膠袋,在一般超市和零售商店很常見,而且數量愈來愈多。調查發現,這些塑膠袋絕大部分都沒有被回收。
聖荷西信使報(Mercury News)報導,ABC電視台去年進行了一項調查,記者在WalMart和Target回收箱中46捆塑膠袋上,貼上電子追蹤標籤,最終只有四捆被送到回收中心,一半被送到垃圾掩埋場和垃圾焚化廠,七捆被送到不回收也不分類塑膠物的轉運站,三捆被運到印尼和馬來西亞。
追蹤運往垃圾掩埋場垃圾的政府機構「加州回收」(Cal Recycle)發現,2014年,加州垃圾中有8萬3000噸塑膠袋,在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袋後,塑膠袋垃圾減少至6萬7000噸,但到2021年激增至13萬9000噸。
支持法案的加州超商協會(California Grocers Association)發言人羅斯(Nate Rose)指出,包括全食(Whole Foods)和Trader Joe's在內的一些連鎖超市早已不再提供塑膠袋,只提供紙袋。他說:「新法律不會對消費者購物習慣造成嚴重衝擊,人們還是有紙袋可以使用,或者可以自備購物袋,應該能平穩過渡。」
AB2236法案上周在眾議會以30比7的票數通過,另一項由加州參議員布里克斯彼爾(Catherine Blakespear)提出的SB1053法案,則在參議會以51比7的票數通過。紐森目前還未透露他是否會簽署這兩項法案,但根據他近年來簽署了多項加強回收的法案,相信新法案應能獲得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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