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保母最低年齡 年滿11歲較佳
在美國尋求可負擔托兒服務是一項挑戰,尤其是在加州。
沙加緬度蜂報(Sacramento Bee)指出,加州是美國照顧幼兒費用最高的州之一,托兒費用甚至可能超過大學學費。為了節省托兒費用,有些家長會雇用未成年保母在家照顧孩子,但這個作法是否合法?根據加州法律,答案取決於幾個因素,包括未成年保母的經驗和成熟度。
蜂報表示,根據「加州條例法規」(California Code Regulations)第22章第89378條,18歲以下未成年人可以充當短期保母,但必須具備為兒童提供適當護理和監督的成熟度、經驗和技能。這項條文稱,家長和監護人應使用「合理且謹慎的父母標準」來衡量未成年保母是否適合照顧孩子。
儘管加州法律對照顧幼兒的未成年人,沒有最低年齡限制,但美國紅十字會提供的加州保母課程,是針對年滿11歲的人設計的。
全國兒童醫院(Nationwide Children’s Hospital)2023年11月在一篇以「您的孩子是否準備好做保母」為題的文章中表示,要了解孩子是否準備好當保母,最重要的是要確定他們是否真的有興趣照顧幼兒,同時還需要有愉快獨自在家的經驗。文章說:「任何保母都必須在獨處時感到安全自在,才能擔負起照顧其他幼兒的責任。」
全國兒童醫院列出幾項未成年保母必須具備的特質,包括必須有責任心、成熟、有耐心、遵守規定、知道如何適時使用權力、有能力做出正確決定、知道如何處理常見的住家緊急狀況等。
全國兒童醫院也建議家長為想要當保母的子女做好準備,包括告訴子女遇到緊急狀況該如何處理、讓子女先透過照顧弟妹獲取經驗、取得心肺復甦術(CPR)證書、參加保母訓練班和給他們在家獨處的經驗。
至於兒童年滿幾歲才能獨自待在家中,聖伯納汀納縣檢察官辦公室表示,加州並未明文規定兒童年滿幾歲才可以單獨在家,但認為,兒童的成熟度和情緒控制力,應該是考慮標準。
美國小兒科協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2015年對全國社工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458名會員進行了一項調查,詢問他們認為兒童幾歲才適合獨自在家。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社工都認為,孩子們應該要年滿12歲才適合單獨留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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