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今年有10公投案 編號依內容而定

編譯陳盈霖/綜合報導

NBC 4電視台報導,今年11月大選,加州將有十項提案交付選民投票決定,從第二號提案(Prop 2)到第36號提案(Prop 36)。至於這些提案如何被列入選票與獲得提案號碼,則有相關規定。

提案可透過兩種方式納入選票。首先是加州立法機關向選民提出一項擬議的法律。第二種是透過請願,任何人可提出提案,但需收集54萬6651個有效簽名才有資格列入選票,若是憲法修正案(Constitutional amendment)則需87萬4641個簽名。

在選擇提案編號上,則是從一號開始,十年內遞增。每隔十年提案編號會重新從一號開始。

特定提案會根據它何時符合進入選票的條件而被賦予一個編號。它們可能按照符合條件的順序出現在選票上,具體順序可能會根據該提案的內容有所不同。債券(bonds)提案會首先出現,接著是憲法修正案,然後是倡議措施(initiative measures),最後是公投(referenda)。

加州州議會可選擇放棄這種順序安排。根據州務卿(California Secretary of State)辦公室,這也是為什麼在第六號提案和第32號提案之間會有編號空缺的原因。

今年11月大選加州有十項提案,交由選民投票。(州務卿Youtube)

加州 投票 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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