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明年新規 存款不足民眾領ATM免罰款
加州一項將從明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法律規定,民眾若嘗試取款卻發現帳戶沒有足夠存款可取,今後將不必再支付罰款。這項新法涵蓋在自動提款機上提款立即被拒的情況。
CalMatters報導,加州AB 2017法案適用於受加州監管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credit union),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已於9月簽署了這項法案。這項法律受到多個消費者權益團體的支持,包括加州低收入消費者聯盟(California Low-Income Consumer Coalition)和東灣社區法律中心(East Bay Community Law Center)。這些團體稱,對存款不足者收取的罰款是一種「垃圾費」,取消這種罰款可保護有經濟困難的消費者。
法案發起者美國消費者聯盟(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指出,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對帳戶存款不足的客戶處以的罰款至少為30元。
加州信用合作社聯盟(California Credit Union League)最初反對這項法案,稱信用合作社「不收取這類費用」。然而,加州金融保護與創新廳(Department of Financial Protection & Innovation)在收集資料後發現,許多信用合作社的確有收取這類罰金,加州信用合作社聯盟這才改採中立立場。
紐森還簽署了另一項解決存款不足罰款問題的法案SB 1075,把不受加州監管的信用合作社罰款上限設為14元,或以較低的聯邦上限為準,這項法案將從2026年開始生效。
為了配合美國不斷推動消除垃圾費的努力,紐森還簽署了AB 2863法案,這項法案可以讓消費者更容易取消訂閱服務,並要求提供服務的公司在向顧客收取續訂費用或在免費試用期結束時,必須先徵得顧客續訂的同意。這項法案將從明年7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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